小说下载尽在http://www.bookben.cn - 手机访问 m.bookben.cn---书本网整理 附:【本作品来自互联网,本人不做任何负责】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书名:拼脸时代 作者:茵梦 文案 就因为星探的一句忽悠“就凭你这张脸,保证能红遍天下”, 兰煜就很傻很天真的签了卖身契,一脚踏入了娱乐圈。 等进了这个圈子才认清现实,他一无后台二无演技, 嘴巴不够甜脑子不够灵,唯有一张脸还算拿的出手。 兰煜认命,索性破罐子破摔:“靠脸就靠脸吧!这不就是个拼脸的时代么?” 可是当遇到某人之后,他才发现,原来靠脸也是远远不够的…… 很久以后的某一日,某导演心满意足之后,突然说:“我收回以前的话,你不仅只有一张脸……” 兰煜一听,激动得几乎内牛满面,嗷嗷嗷,是金子总会发光,终于发现老子的优点了么? 某导勾唇轻笑,手却不正经的揉捏兰煜紧翘的臀,“这儿,可比脸还要出色几分呢……” 内容标签:欢喜冤家 娱乐圈 甜文 搜索关键字:主角:兰煜,叶哲成 ┃ 配角:兰溪,江慕炎,黄林 ┃ 其它:双胞胎,蠢萌受,娱乐圈,宠文   ☆、美男出水   清晨,幽蓝的湖面上没有一丝波纹,宛如一面平整的明镜,倒映出远处挺拔的雪峰和成片的金色杨树林,美得恍若仙境。   哗啦一声,打破了湖水的静谧,水面荡起一圈圈涟漪,一个俊美男子从清澈的湖中浮出水面。   水中的男子生得眉目如画,挺直的鼻,英秀的眉,黑亮的眼,漂亮的五官无可挑剔。   美男从水中缓缓站起,即使浑身被冰冷的湖水浸透,依然美得夺人心魄。   透明的水珠顺着他白皙□□的胸膛往下淌,映衬着蓝天、白云、碧湖、雪山,竟让人产生一种圣洁的美感来。   剧组众人纷纷屏住呼吸,紧张的望向导演。   叶导透过摄影机重看了一遍,终于点了点头道:“过。”   呼,终于过了!   众人都长出了一口气,转头看向湖里,那位NG了十来遍的倒霉男主角,正挣扎着从湖里爬上岸。   虽然才初秋,可是此地海拔高,又是清晨,气温只有摄氏五六度,兰煜在冰冷的湖水中浸泡了一个多小时,反反复复只为了拍一个镜头,冻得脸上毫无血色,嘴唇都发紫了。     兰煜爬上岸,脱下湿透的长裤,白皙的肤色在晨光中格外耀眼,结实的小腹两侧露出两道明显的人鱼线,显得十分性感。   剧组几个年轻的小姑娘不由的悄悄红了脸,剧组助理小张赶忙把干毛巾递过去。   兰煜用颤抖的手接过剧组干毛巾,迅速的擦干身体,然后裹上大衣。饶是如此,依然感觉寒气从骨头缝里钻出来,牙齿直打冷颤。   “妈……妈的!冻……冻死老子了……”兰煜小声咒骂着,忙不迭的从大衣兜里掏出一小瓶二锅头,猛地仰头灌了几口。   呃……刚才明明感觉是不食人间烟火的美男,一开口就原形毕露,真是自毁形象啊!   剧组助理小张一边替兰煜擦头发,一边在心里默默吐槽:这家伙,就不能做个安静的美男子嘛!   小张偷偷看了看叶导,果然叶导的眉峰微微皱起,显然也不满兰煜粗俗的言行举止。   兰煜却浑然不觉旁人异样的眼光,几口辛辣的烈酒下肚,冷透的身体渐渐有了暖意,苍白的脸也恢复了几分血色。   刚才水中的那一场戏几乎耗尽了他的体力,反反复复的NG,最开始他还有力气在心里暗暗诅咒那位爱折腾人的导演,可是到后来身体在湖水中冻得麻木,脑中只剩下一个念头,就是赶紧拍完这出鬼戏,好让他上岸休息,不然他真的要冻死在这该死的圣湖里了。   好不容易拍完兰煜的戏份,下一场是女主角的戏,剧组人员又开始忙碌起来,忙着给女主角妆扮。   女主角叫德姬,是一名年轻的藏族女演员,长得颇有特色,健康的肤色,颧骨上有两朵可爱的高原红,别有一番娇俏的风情。   副导演抓紧时间给她说戏,德姬认真的听着,不时的点头。   兰煜裹着军大衣呆坐在一旁。像他这样不入流的艺人,经纪公司自然不会派助理,只能由剧组助理小张代为照应一下。   这会儿剧组忙着拍下一幕剧,小张看兰煜恢复过来,也不再管他,重新加入剧组,跟其他人一起忙碌起来。   身着黑色风衣的叶导站在中央,一脸冷肃的指挥着大伙重新布景。   叶导全名叶哲成,年纪还不到三十岁,据说是从英国留洋回来的新派导演,走文艺路线。前一阵子他的一部电影在国际上获了奖,赢得不少影评人的好评,夸得天花乱坠的,什么新锐导演才华横溢云云。   那部电影兰煜特地找来看,看到一半就差点睡着,实在无法欣赏,太抽象了,完全不能理解影片的含义。   叶哲成今天穿着一身黑色立领风衣,雪白的衬衫配藏青斜纹领带,鼻梁上架着一副银丝眼镜,面容冷峻,五官深邃,身材清瘦挺拔,表面看,还真有几分英伦绅士的翩翩风度,只可惜……   想到叶哲成这些日子以来对自己的折磨,兰煜就忍不住恨得直磨牙,暗地里骂他魔鬼。   兰煜承认自己演技一般,但这能怪他吗?他本来就不是演艺科班出身,只是因为皮相好,被星探相中,又急着想赚钱,才稀里糊涂的签了卖身契,入了行。   在娱乐圈混了四年,一直只能演电视剧里的小配角,或者拍拍广告片,哪里有机会在大屏幕上露脸,更不要说演主角了。   经纪人让他去试镜电影《天路》时,兰煜并没有抱多大希望,也不知道是走了什么狗屎运,竟然幸运的中选了,这让他喜出望外。演电影片酬自然不菲,更重要的是,这是他出人头地的好机会呢!   可是,事实证明,天上不会无缘无故的掉馅饼。 作者有话要说:  开新文啦,这是《弟债兄偿》的姐妹篇,二货弟弟和他家冰山导演的故事~ 敬请支持~~   ☆、兰煜的debuff属性 作者有话要说:  弟债的番外好像我一直没贴过,现在补上,阅读请戳:   看完番外再看续篇《拼脸时代》,会对弟弟的性格和经历有更深的了解^^   兰煜接演了《天路》之后,兴冲冲的飞赴拍摄地香格里拉,从此开始了他的噩梦之旅。   《天路》是一部以西藏为背景的电影,取景地选在以风光绝美而闻名的香格里拉。   早在兰煜动身前几周,剧组就已经在香格里拉驻扎下来,等男主角兰煜一到,根本就没有给他任何喘息时间,戏就紧锣密鼓的开拍了。   拍摄基地海拔三千多米,兰煜从来没有上过高原,很快就尝到了高原反应的厉害,缺氧导致头痛,整夜睡不着觉,可是叶导根本不给他时间适应,第二天就开始拍摄。   兰煜本就演技平平,加上身体状态欠佳,第一天拍摄就状况不断。偏偏这位叶导对影片严格到变态的程度,不允许有任何瑕疵,不满意就重来,直到满意为止。他曾经为了一个日落的镜头等了十来天,可见是多么要求完美。   有些导演脾气很坏,动辄破口大骂,很多女明星都有被骂哭的经历。叶哲成倒是没有骂人的习惯,相反,他相当的沉默寡言,可即使他不说话,但他那紧皱的眉、板着的脸、深沉的眼神,却带给人如山的压力,有时候兰煜倒宁可被骂一顿,也好过像叶导这样故作高深的,让人无所适从。   况且,一般来说,导演都会给演员说戏,帮助演员领会戏中的精髓,迅速的融入角色,可是这位叶导却很少与演员交流,说戏都交给副导演去做,自己却抱臂立在一旁,显得高傲孤僻,难以接近。   这部电影虽然没有什么大牌影星助阵,然而剧组人员的整体水准却很高,设备也大多是进口的。   原本大伙儿对于男主角都是寄予厚望的,然而兰煜的表现从一开始就让人大跌眼镜,第一天拍摄开始就状况不断,一个简单的镜头往往要NG十次以上。   这样一来自然拖累整个戏的进度,进度比计划的大大落后,虽然叶导并没有表示出不满,但剧组的人看兰煜的目光不免有些微妙了。   对于这一点,兰煜自己也并非毫无察觉,作为一个新人,他也不想因为自己的缘故拖累整个剧组,随着拍摄的深入,他身上的压力与日俱增。可事与愿违,他越是想好好表现,神经就越紧绷,动作也越僵硬,陷入了恶性循环,难以自拔。   演技糟糕也就罢了,兰煜还有一项旁人难及的debuff属性——闯祸!   从小到大,他不知道闯过多少大大小小的祸,只不过有双胞胎哥哥兰溪替他兜着,帮他背黑锅,可是这一回独自在外,没有哥哥在身边,就没有那么幸运了。   其实,兰煜也不是故意要去闯祸,给人添麻烦,可是好像他天生就是惹事的体质,这与他莽撞易冲动的个性是分不开的,可是人的性格是天生的,要让他改变本性恐怕难于登天。   这会儿大伙儿都在忙碌着,没人搭理兰煜,他穷极无聊,背着手四处乱晃,刚走了没几步,脚下踩到一团软绵绵的东西,低头一看,竟是一摊散发着臭味的牛粪!   兰煜本就心情不佳,又踩上了牛粪,心中一阵光火,便抬脚把牛粪踢得四分五裂,散得满地都是。   “啊啊啊啊——”道具师发出一声凄厉的哭号,“住手,你快住手!放开我的牛粪!!”   兰煜莫名其妙的回头:“你的……牛粪?”     “这是拍戏用的道具啊,我好不容易跟藏民讨来的,你竟然把它给踩碎了!你……你真是……真是……唉!”道具师欲哭无泪。   成团的干牛粪被踩得粉碎,显然是不能再使用了,道具师心里恨得呀,真想揍兰煜一顿。   “那……那个……对不起哦,我真的不知道这堆臭牛粪是有用的!”兰煜不好意思的揉了揉鼻尖,小心翼翼的瞥了一眼脸色越发阴沉的叶导,心里却想,既然是那么重要的道具,你干嘛不收起来?   他也不想想,一般人谁会没事去踩那堆牛粪啊?   听到兰煜没什么诚意的道歉,连女主角德姬也不高兴了,板起脸一本正经的教训道:“兰煜,你这么说是不对的!牛粪在你眼里或许是没用的东西,但在我们藏族人的生活中,却是必不可少的物资,是任何贵重的东西都无法替代的。”   “牛粪在我们藏语中叫做久瓦,是最好的燃料,生火取暖都离不开它,还可用来搭建围墙、作牛羊圈、加固房屋等,在婚礼、丧葬、乔迁、治病等重要仪式上也不可或缺。我们藏族人看到久瓦都感觉亲切的,它象征着一种家的温暖。”   兰煜被德姬数落了一通,顶着大伙责备的目光,硬着头皮道:“好啦,我知道错了,对不起啦,我也不是故意的……”   叶哲成悄然走过来,冷冷的道:“道歉有什么用?我看你挺闲的,你给我重新找牛粪去。”   “找……找牛粪?”兰煜一听傻了眼,“可是现在去哪儿找?”   道具师是从藏民家里讨来的牛粪,可是这会儿藏民都出门干活儿了,就算去讨也讨不到了。   “自己想办法,找不到就别回来了。”叶哲成淡淡的语气却带着不容反驳的坚决。   兰煜再迟钝,也知道叶导生气了,当下不敢再吭声,拿了塑料袋和铲子就出发找牛粪去了。   等兰煜走远了,叶导的脸色也没有缓和下来。副导演刘劲望着兰煜的背影,担忧道:“叶导,就让他一个人去,不会有事吧?”   “哼,闯了祸就该受到惩罚,让他吃点教训,否则永远不长记性!”   导演都这么说了,其他人自然不会有异议,很快就重新投入拍摄。   倒霉的兰煜跑到附近的村落,可是藏民们一早就出外放牧,村里找不到牛粪,兰煜只好到附近的山坡上去找,不知跑了多久,差点把高原反应都跑出来,终于看到了几头牦牛,好不容易收集了几坨牛粪,宝贝似的装起来,拎回剧组拍摄地。   把牛粪交给道具师,兰煜眼巴巴的望着叶导,可是叶导就像完全没看到他这个人似的,一句安慰的话都没有说,连一个笑容都欠奉,其他人也不理他,只顾着忙各自的事情。   兰煜跑了大半天,又累又渴又饿,出了一身大汗,还被牛粪熏得头晕脑胀,浑身上下似乎散发着一股恶臭,可是回来却遭遇冷眼,这让他感觉十分委屈。   他虽不是什么大明星,可平时在家有哥哥宠着,在公司经纪人也对他颇为照顾,可自从入了这个剧组,就处处不顺利,每个人都在瞧不起他,跟他过不去。   兰煜感觉憋屈极了,当初接到主角时的兴奋早已过去,此时只留下满心的愤懑,他抬头望着碧蓝如洗的天空,几乎要四十五度角迎风流泪了。   兰煜心情不好,连午饭都不想吃,捧着手机跟经纪人黄林打电话诉苦。   “喂……”电话那头响起黄林略带沙哑的声音。   “黄哥……是我,阿煜啊!”兰煜吸了吸鼻子,第一次觉得黄林那公鸭嗓是如此的亲切。   “哦,阿煜啊!你怎么啦?”   “我……我有事想跟你商量。”兰煜咬了咬唇,试探着道,“我觉得这部戏我实在演不来,导演太变态,天天折磨我,跟剧组的人也处不好。我……我可不可以不演了?”   “……”黄林在电话那头陷入沉默,不知是因为惊讶还是气愤。   背后突然响起一个冰冷的声音:“你想毁约?”   ☆、你有智商这种东西吗?      背后突然响起一个冰冷的声音:“你想毁约?”     兰煜冷不防身后有人,吓得差点摔了手机,回头一看,正是被他吐槽的叶导。兰煜一下子呆住,愣愣的望着叶哲成,张着嘴不知该如何反应。   “阿煜,你冷静点,毁约可不是闹着玩儿!你听我说,演戏都是很辛苦的,尤其是演主角,可是这是你走红的好机会呀!你千万别任性,好好听叶导的话,一定要坚持下去!喂喂!你听到了没有啊,臭小子?”   电话里那头经纪人黄林焦急的声音不断的响着,叶哲成冷冷的瞪了他一眼,接过兰煜的手机,对那头的黄林飞快的说了两句,然后挂断了电话。   兰煜索性装起鸵鸟,低着头缩着脖子不说话。   叶哲成把兰煜逼到角落,冷冷的问道:“你倒是说说,我哪里变态了,又怎么折磨你了?”   兰煜头低得更深,保持着沉默。   “怎么不敢说了?”叶哲成的声音提高了八度。   “哎呀,你别对着我耳朵吼啊,耳朵都要聋了!”兰煜痛苦的揉了揉耳朵,把心一横,将肚子里的苦水一股脑儿都倒出来。   “你凶什么凶,我说的都是实话!自打我进剧组,你就一直折磨我。我刚刚上高原,还没适应这里的海拔,晚上头痛得睡不着,可是第二天你就开机了,这样我的状态能好吗?可即使身体不舒服,我也没有抱怨,还是坚持着上工。”   “我也许演技不够好,但我已经很努力了你造吗?剧本背得滚瓜烂熟,认真的揣摩角色,每场戏都用心去演,可是你还是不满意,总是在摇头。你一摇头,我就心慌,每次看到你的冷脸,我都有一种想死的冲动,这种心情你能体会吗?就拿早上那场水中的戏来说吧,不过是个出水的动作,竟然让我演了十几次,我都快冻死了啊!然后还被你惩罚去弄牛粪,你不是故意折磨我是什么?!”   叶哲成静静的听着兰煜抱怨,非但没有生气,反而嘲讽的扯了扯嘴角,说道:“原来你心里是这么想的,以为我故意折磨你。”   兰煜反问:“难道不是吗?”   叶哲成讽刺的笑道:“呵,你未免也太抬举你自己了,我还不至于那么无聊!”     “你说你刚到基地身体不适,可是你也没有跟我请假啊,你不请假,我自然是要按计划去拍摄的。”叶哲成顿了一顿,又道,“我很欣慰,至少你还有一点自知之明,知道自己演技很烂。我要求一向严格,对任何演员都一视同仁,达不到要求就要重拍,我不会因为赶档期而牺牲作品的质量。何况,你是男主角,是影片的灵魂人物,更不可能对你放低要求。”   叶哲成话说得不中听,但却是实情。以他寡言少语的性格,肯开口解释这么多,已经是很罕见了。   “演的不好你可以骂我,但也不能羞辱我,让我去弄牛粪啊!”兰煜望望叶哲成纤尘不染的精致打扮,再看看自己沾满泥土的裤脚,身上散发着一股牛粪的臭味,顿时感觉满腹的委屈心酸。   “你觉得自己很委屈,很无辜?”叶哲成冷冷的道,“你有没有想过,道具师辛辛苦苦弄来牛粪,却被你随意踩坏,别人的心情是怎样的?”   “可是我……我已经道歉了啊!”   “兰煜,你是不是从小被宠坏了,觉得人人都应该围着你转,哄着你捧着你,还要为你闯的祸买单?”   叶哲成一番疾言厉色的训斥,说得兰煜眼圈都红了。他的确自小被哥哥娇宠惯了,兰溪对弟弟无比溺爱,就算闯了祸也只会嘴上说几句,从来舍不得惩罚他,还会帮着他善后。   想到哥哥兰溪,兰煜不由得联想起自己在哥哥面前立下的豪言壮语,说要成名,要赚大钱,让哥哥倚靠自己。他知道,哥哥对自己是寄予厚望的,可是这几年他一直高不成低不就,甚至不时要靠哥哥接济度日。这次好不容易得到演电影主角的机会,如果半途而废,哥哥肯定会很失望的。就算为了哥哥,他也该坚持下去!对,他一定要振作起来,要让这个冰块脸对自己刮目相看!   打定主意后,兰煜忍下心头的怨气,小声道:“好……好吧,算你说的有道理,我以后会注意的。”   叶哲成略感意外,原以为兰煜会继续吵闹,没想到被自己一顿呵斥之后,这小子倒像开了窍似的,居然低头认错了。看来虽然笨了点,但还不至于无药可救。   叶哲成脸色稍微缓和一些,抬腕看看手表,快一点了,午休时间结束,该回去继续干活了。他刚要抬脚离开,却被兰煜扯住了衣袖。   叶哲成转过头,皱眉问道:“你还有什么事儿?”   “嗯……那个,叶导,我还有个小小的请求。”   兰煜一脸讨好的笑着,漆黑的眸子湿漉漉的,叶哲成仿佛看到他身后长出一条毛绒绒的尾巴,正在欢快的摇动着。   叶导下巴微抬,问道:“什么请求?”   “是这样的,你看我每场戏都NG那么多次,拖累了整个剧组的进度,我心里也过意不去,所以我想,你可不可以抽空给我说说戏啊?”   “刘副导演不是都有给你说戏么?”   “那不一样啊,我总觉得……”兰煜挠挠头,不知该如何形容,怎么说呢,刘副导演只是转述而已,总有点隔靴搔痒的感觉,对于角色理解不到位的话,演出来感觉会差很多。   “哎呀,总之,我还是希望你给我来说啦,况且,导演不是都应该给演员说戏的嘛?”   “哦?是这样吗……”叶哲成食指轻抵下巴,似乎思索了片刻,方才说道,“说戏没问题,可你确定你能听懂?”   “什么啊!我有那么蠢嘛?”兰煜脸涨的通红,几乎气得跳起来,“你可以质疑我的演技,但绝不能侮辱我的智商!”   “你的智商……”叶哲成的眉梢微微挑起,目露嘲讽之色,那神情仿佛在说,你有智商这种东西吗?   “喂,你别门缝里看人,把人瞧扁了!”兰煜不服气的争辩,“我脑子可灵光了,台词看一遍就能背下来,怎么可能听不懂?”   “哦,你要是听不懂呢?”   “任凭处置!”   兰煜答得斩钉截铁,他就不信了,不就是说个戏嘛,以他的聪明才智,怎么可能听不懂?不仅要听懂,还要用出色的表现狠狠打他的脸,让这个傲慢自大的男人对自己刮目相看!   “好,晚上九点到我房间来。”叶哲成凑到兰煜耳边,轻飘飘的撂下一句话,便翩然离去。   晚上九点……去他的房间……   叶哲成这句话听起来,怎么透着一股子暧昧呢?不过……想起叶哲成那张冻死人的冰山脸,兰煜使劲晃了晃头,把这个荒唐的年头甩出脑海。 作者有话要说:  大家喜欢兰弟弟的话,记得点一下文章上面的收藏键收藏本文哦,么么哒~~   ☆、脑容量最小的生物      晚上九点整,兰煜怀着紧张和期待的心情,敲开了叶哲成的房门。   因为深入藏区拍摄,而且拍摄周期长达数月,剧组租用了当地藏族人的房屋,整个剧组都住在一栋富有民族特色的楼里。   叶哲成的房间是其中最大的一间,房间朝南带着一个大阳台,收拾的干净整洁,陈设并无特殊,只不过靠墙的大书架上整齐的摆放着几排英文书,给朴素的房间平添了几分书卷气。   听到敲门声,叶哲成说了一声“请进”,人却伏在书桌上,正埋头迅速的书写着。   兰煜走近他,好奇的瞥了一眼,发现白纸上写满了英文。   兰煜暗暗点头,看来传言不虚,叶导果然是留英多年的假洋鬼子。   叶哲成抬起头,淡淡的道:“坐。”   兰煜乖乖的拉开凳子,毕恭毕敬的在叶导对面坐好。   “剧本给你。”叶哲成丢给他一沓装订好的牛皮纸,“明天拍第十幕,你翻到第22页。”   兰煜忙接过来,牛皮纸封面上写着《The Road to Sky》,正是电影《天路》剧本,可是翻开一看就傻眼了:咦,怎么全是外国字,这竟是一本英文剧本!   叶哲成不等兰煜说话,便开始说戏了,说的自然也是英文。   不得不承认,叶哲成说的英语字正腔圆,吐字清晰,正是纯正的Queen’s English(女王英语),说着这样英语的叶哲成,浑身散发着一股子英伦贵族的气质。事实上,即使是土生土长的英格兰人,也未必能说出像他这样高雅的英语。   叶哲成的声音很有磁性,宛如大提琴一般优美华丽,尾音还带着一点点沙哑,回荡在寂静的夜晚,别有一番难以形容的韵味,让人联想起优雅、性感这样美好的形容词。   耳畔回荡着优雅古典的英语,令兰煜产生一种穿越到《傲慢与偏见》时代的错觉。   然而,虽然是很好听的英语,可是叶哲成的语速很快,兰煜如坠云雾,哪里能听得懂?   “等……等等,叶导,咱能用国语吗?”兰煜忍不住打断了他。   “抱歉,我的国语水平一般,日常交谈还可以,但说戏要求深入精确,用国语我表达不清楚。”叶哲成无奈的耸耸肩,“不过……你不是拍胸脯保证,以你的智商,绝对能听懂么?”   兰煜欲哭无泪,有种搬起砖头砸了自己脚的感觉。   原以为叶哲成不肯说戏是因为自恃身份,原来是这个假洋鬼子说不好国语!   “我……我……”兰煜尴尬万分,不知该说什么好。   “我可是特地挤出宝贵的时间来给你说戏,你却说听不懂,你说,该怎么惩罚你呢?”叶哲成面无表情,修长的手指在桌面上有节奏的敲击,每一下都像敲击在兰煜的心脏上。   兰煜听到惩罚二字,身体不由得抖了一抖,心想,这家伙,不会又让自己去捡牛粪吧?   兰煜哭丧着脸,可怜兮兮的望着叶哲成,一副讨饶的样子。   叶哲成却不为所动,翘着二郎腿,双臂反抱后脑,慢悠悠的道:“明明笨得要死,还要夸口智商高。”   泥煤!英文不好跟智商无关好不好!兰煜在心里狂喊,可是嘴上却不敢反驳,忍气吞声的认错:“叶导,抱歉,我错了。”   “我这个人最讨厌听人家道歉。你说过听不懂就任凭我处置,对不对?”叶哲成眯起眼,愉快的说道。   兰煜觉得叶哲成简直是恶魔的化身,可怕极了。兰煜往后倒退,叶哲成步步紧逼,终于再次把他逼到墙角。   “别怕,这次的惩罚很简单,只要你……”叶哲成低下头,在兰煜耳边轻声说了几句。   兰煜脸红了又白,白了又红,讨饶道:“叶导,一定要这样吗?这……这很丢脸呐!”   叶哲成抬手揉了揉兰煜的头发:“怕什么?反正你本来也没什么脸面的。”   “靠!去就去!”兰煜气呼呼的一把挥开叶哲成的手,转身跑出房门。   叶哲成房间隔壁住着副导演刘劲,刘劲正在房里看电视呢,突然听到敲门声,便走过来开门。   “兰煜?”刘劲惊讶的问道,“找我有什么事儿么?”   兰煜俊脸憋得发红,半天挤不出一个字儿来,刘劲看着他奇怪的表情,感到一头雾水。   兰煜幽怨的回头望去,叶导好整以暇的斜靠在墙上,幽深的黑眸闪动着促狭的光芒。   刘劲跟叶哲成相交多年,看到他这种熟悉的眼神,心中便明白了几分。   兰煜捏紧拳头,跺了跺脚,似乎在发泄内心的怨气,而后深吸一口气,说道:“刘导,您知道,世界上脑容量最小的生物是什么吗?”   “呃?”这问题问得莫名其妙,刘劲挠挠头,不知该怎么回答,“脑容量最小的生物?我……我怎么知道啊!”   兰煜竖起食指,指向自己的鼻尖,“这种生物的名字叫做……兰煜。”   饶是刘劲性格老成持重,也不由得呆住,继而哈哈大笑起来。   兰煜说话时那憋屈的小眼神,气得咬牙切齿却又无可奈何的神态,实在是有趣至极。   兰煜回头狠狠瞪了叶哲成一眼,却也呆住了。叶哲成那冰雕般冷酷的脸庞竟浮起一丝淡淡的笑意,仿佛冰雪初融,春回大地。   叶哲成的五官长得很出色,只可惜太过冷漠,令人产生一种距离感,没想到他一笑起来,竟是无法形容的英俊,简直魅力四射。   兰煜不由得对着叶导的笑脸发起花痴,心中的怨气消散了许多。   可叶哲成却敛了笑容,微微抬高下巴,示意他继续,顿时把兰煜从梦幻拉回到现实。   兰煜摇头叹气,索性破罐子破摔,反正他里子面子都丢干净了,还怕什么呢?他继续敲开另一扇房门,重复刚才的对话。   很快,整个剧组的人都被他娱乐了,几个年轻的小姑娘更是笑得直不起腰来。   作风豪迈的许姐一边大笑,一边伸手去捏兰煜的脸,嘴里只嚷嚷:“哎哟阿煜啊,你怎么能这么可爱呢?快来让姐姐揉揉脸!”   兰煜躲开魔爪,落荒而逃,跑回自己的房间,砰的一声甩上门,这才长长吁了一口气。   望着兰煜落荒而逃的背影,叶哲成心想这下子可以耳根清静了。 作者有话要说:  肿么木有人收藏我呢?可怜兮兮的咬手绢……   ☆、吻戏   可惜,叶导错算了兰煜的承受力,也低估了他能屈能伸的韧劲。   第二天兰煜竟然又来找叶哲成,问他借了英文剧本,没日没夜的啃了两天,然后又回来缠着他给自己说戏。   其实,兰煜自小就颇有语言天赋,而他的双胞胎哥哥又是主修英文的,平时经常被兰溪拉着一起看原声电影,读英文书刊,耳濡目染之下,兰煜的英语水平还是挺不错的。   之所以听不懂叶哲成的话,一方面是当时没有心理准备,不适应叶哲成的语速,另一方面是没读过英文剧本,对里面的遣词用句不熟悉。   当他把剧本用心啃完,熟悉了内容,再听叶哲成说戏,就不再是雾里看花了。   别看兰煜平时吊儿郎当挺不靠谱的,其实他挺聪明的,一点就透,还能举一反三,何况他卯足了劲,下决心要让叶哲成对他改观,就算被叶哲成嘲弄,也丝毫不退缩,反而越挫越勇。   叶哲成开始是抱着捉弄兰煜的心思,可是慢慢的也认真起来。兰煜就像一块未开发的璞玉,经由大师之手,精雕细琢之后,绽放出夺目的光辉来。   有了叶导这位严师,加上端正了态度,兰煜的演技在短短的时间内便取得了明显的进步,由原先的每场NG十几次,渐渐的变成只要几次了。虽然比起演技精湛的老戏骨还是差很多,但对于一个新人来说,勉强算是及格了。   随着拍戏渐入佳境,他跟剧组人员的相处也融洽起来。大伙儿发现,这男孩虽然有点二,不时地闯个祸,但心思单纯,没有弯弯绕绕的坏心眼。何况他长得实在好看,这么一张漂亮的脸,只要对你笑一笑,就很难狠得下心来责备他。   某种程度上来说,长的好看,确实天生就占便宜。兰煜知道自己的优势在哪儿。套用他经纪人黄林初遇时忽悠他的话,“就凭你这张脸,保证能走红。长着这么好,不当演员才是浪费资源,暴殄天物。”   不过,入行之后才知道,这娱乐圈水有多深,不是只有出色的外表就够了。   娱乐圈第一是拼爹,不管亲爹还是干爹,只有后台够硬,才能屹立不倒。   如果投胎没投好,没有牛逼的后台,那就只能拼下限了,君不见潜规则遍地,欲卖艺先卖身吗?   如果没爹可拼,下限又不够低,就很难出人头地。很不幸,兰煜就属于这一类,好在他还有一张好看的脸。   兰煜早就想明白了,这就是个拼脸的时代,走红就得靠脸,唯有靠脸!   花瓶怎么了?某天王出道时不也是被讥笑成花瓶,可是他硬是靠着超乎常人的勤奋,熬成了歌坛和影坛的双料天王。   可惜,遇到叶哲成之后兰煜才发现,靠脸也是远远不够的。   叶哲成此人刻薄毒舌,经常三言两语就把他能打击得吐血,或者用行动把他虐成狗。在叶哲成面前,就像孙悟空遇到了如来佛祖,任他有百般武艺,也是施展不出。甚至连兰煜引以为傲的脸也丧失了魅力,叶哲成对此完全免疫,丝毫不会因此给他任何优待,甚至对他的要求比对旁人更高。   这一日,要拍男女主角的一场吻戏,再次遇到了状况。   经过一个月的魔鬼□□,兰煜已经可以应付普通的情景,不管是对话还是动作,甚至独白表情,都有了明显长进。   然而拍吻戏却是头一回,上场前兰煜就有点心头打鼓。   女主角德姬看出了兰煜的紧张情绪,便故作轻松的笑着安慰他:“哎,没事,吻戏不就是两片嘴皮子碰一碰嘛,没什么大不了的,放轻松啦!”   看到人家姑娘家都这么落落大方,兰煜绷紧的弦稍有好转,故作镇定的跟德姬说笑了几句。   叶导喊了声“ACTION”,摄影机镜头对准他们,慢慢的推进。   德姬的脸蛋泛着淡淡的晕红,温柔的靠在兰煜的肩膀,兰煜的心脏砰砰乱跳,表情僵硬,怎么也放松不下来。   结果,自然是连续NG了数次,德姬本来还还挺放松的,但被兰煜紧张的情绪所感染,竟然也表现得不自然了。   “休息一下,等会儿再来吧。”   副导演刘劲赶紧把兰煜叫过来,拍了拍他的后脑勺,半开玩笑的问道:“小子,怎么这么紧张,难道你从来没有接过吻吗?”   剧组的人闻言都不免偷笑起来。   “怎么可能?”兰煜脸色一热,赶紧否认。   他相貌俊美,读书时就常有女孩给他写情书,身边不乏追慕者,成年后也曾交往过几任女友,虽然恋情都没持续多久就分手告终,但不至于连接吻都没有过。   “那你这么紧张干嘛?就当她是你女朋友不就好了?”刘劲说道。   “呃……”兰煜扭头偷窥叶哲成,果然叶哲成的脸很臭,眉心紧紧拧起。   相处了一段时间,兰煜多少摸到了叶哲成的脾气,这样的表情正说明他十分不满意,是发怒的先兆。兰煜心里有点发慌,他从内心深处还是挺怕叶哲成的。   兰煜蹲下来,翻出剧本仔细阅读,努力回忆昨天叶哲成给自己的讲解,休息片刻之后,重新开拍。   这一回兰煜倒是不紧张了,拥抱和亲吻的动作也熟练了许多,可没想到,叶导的脸色却更难看了,皱着眉连连摇头。   终于,在NG了十多次,兰煜和德姬的嘴唇都快要吻到肿起来的时候,叶哲成忍无可忍的大声叫了停。   只见叶导迈开两条修长的腿,怒气冲冲的朝兰煜奔过去。   兰煜一回头,就看叶哲成面寒如冰,气势汹汹的朝自己冲来,伸出手就要拽他的衣领,兰煜吓了一跳。   叶哲成还没有真的发过怒,可是没想到发起火来那么可怕,兰煜有一种被叶哲成抓住,肯定会被掐死的错觉。   出于逃生的本能,兰煜下意识的往后退,可是他忘了摄影机就摆放在他的身后。他后退的速度太快,动作太猛,摄影师根本来不及躲闪,就看兰煜直直的撞上了摄影机!   兰煜脚下一个趔趄,连人带机器一起摔倒,只听哐当一声脆响,价值百万的进口摄影机就此报废!   兰煜摔在地上,大伙儿先是目瞪口呆的望着他,接着都不约而同的冲向摄像机。   摄影师捣鼓了半天,终于无奈的对叶哲成摇了摇头,给这架夭折的进口摄影机判了死刑。   这台ARRI摄影机产自德国,主机和镜头都是全进口的,整体价值高达数百万元。此地处于偏远的藏区,就算要修理也要拖到大城市才行,也就是说,接下来的拍摄计划肯定会受到影响。   兰煜耷拉着脑袋,蹲在地上做鸵鸟装,不敢抬头看叶哲成。   叶哲成气得太阳穴突突乱跳,恨不得一脚踹飞了这个闯祸精。千挑万选挑了这么个要命的男主角,演技差也就罢了,还老是给他捅娄子,简直倒了八辈子血霉!   “我又不会吃了你,你躲什么啊?!”叶哲成把兰煜从地上拽起来。他的修养再好,到兰煜面前也碎成了渣。   “对不起,对不起!我真的不是故意的……”兰煜不停的鞠躬道歉,腰弯成九十度。   刘劲见状,赶紧上来劝架:“叶导,您消消气,先想办法修好机器再说。”   刘劲死拉活拽的拉住即将暴走的叶哲成,大伙也醒过来,纷纷上前劝架。   叶哲成深吸一口气,瞪着兰煜道:“修机器的钱,就从你的片酬里扣!”   嘤嘤嘤,不要啊,那可是人家拼命挣来的血汗钱啊!可是兰煜嘴上哪敢顶撞,只好哭丧着脸点了点头。 作者有话要说:     ☆、摘苹果      叶哲成派人将摄影机送出去修理,从偏僻的藏区去最近的大城市,先要坐汽车再转飞机,这么一来一去起码要三天时间,这期间拍摄工作只能暂停,叶哲成索性给剧组放了三天假,让大家自由活动。   兰煜知道自己这回闯了大祸,腆着脸在叶哲成身边转悠,想要找机会好好道歉,可是叶哲成只把他当做空气,对他的殷勤视而不见。   兰煜的经纪人黄林也听说了他做的好事,担忧不已,专程从千里之外赶到拍摄基地,去给兰煜探班,顺便替他收拾残局。   剧组租用的楼房院子中种了一棵高大的苹果树,正值苹果成熟的季节,枝头挂满饱满圆润的果实。     黄林和叶哲成站在树下,黄林给叶哲成陪笑着,顺手递过去一根七星烟。   叶哲成不置可否的接过来,夹在食指和中指之间,黄林又掏出打火机,替他点上烟。叶哲成将烟嘴含在口中,低头深吸了一口,微微眯起眼,轻轻吐出几个乳白色的烟圈。   叶哲成平时不苟言笑,淡漠得像一具冰冷的玉雕,吸烟的姿势倒是十分熟练,浑身透着一股子风流不羁的味道。   两人静静的抽了一会儿烟,黄林才说道:“叶导,兰煜这次给您添麻烦了,您大人有大量,不要往心里去。”   叶哲成轻哼了一声,没有说什么。   “其实兰煜那小子……”黄林话说了一半,突然后脑勺被东西砸了一下,痛得啊了一声,抬头一看,只见闯祸精兰煜正骑在苹果树的枝桠上。   地上滚落了一个苹果,显然是兰煜在采摘苹果,然后不小心落下来砸到了黄林头上。   “哎哟,黄哥,不好意思,没砸疼你吧?”兰煜哧溜一声,顺着树干滑下来,动作敏捷的堪比猿猴。   黄林悻悻的揉了揉后脑勺隆起的包,没好气的道:“你又在做什么啊,臭小子?”   兰煜晃了晃挎在胳膊上的装满了大颗苹果的篮子,笑得没心没肺:“摘苹果啊!”   兰煜从篮子里拿出一只红苹果递给黄林,“你尝尝,很甜的哦!”   黄林一边接过苹果,一边问道:“这是别人家种的苹果树,你得到人家允许了吗?”   “当然,我可是给过钱的。那个藏族大婶很大方的,给了我一个篮子,让我自己摘,摘多少都行!”   兰煜说着,眼睛却偷瞥叶哲成,然而叶哲成眼皮子都不抬,压根不睬他。   兰煜垂眸,犹豫了一下,从篮子里挑出最大的那只苹果,在自己衣服上蹭干净,捧到叶哲成面前。   “叶导,这个给您。”兰煜一脸讨好的笑着。   不料,叶哲成嫌弃的瞟了一眼,道:“不用了,吃了笨蛋的东西会影响智商。”   不吃拉倒,拽什么拽!兰煜忿忿的收回手,赌气似的将苹果塞进自己的嘴里,狠狠的咬了一大口。   兰煜吃得两个腮帮子鼓得老高,咔嚓咔嚓的大嚼大咽,嘴里还含糊着说道:“嗯嗯,真好吃,又甜又脆又爽口!”   黄林见他吃得香甜,也拿起苹果啃了一口,果然是爽脆多汁,忍不住也跟着吃起来。   “没想到这山里的苹果这么好吃!”黄林赞道。   “是吧是吧?我没有骗你吧!”兰煜喜笑颜开,一双明亮的眼睛弯成了月牙形。   苹果的汁水顺着兰煜的嘴角溢出,将他饱满的唇裹上一层透明的水膜,双唇红润鲜丽,十分诱人。因为爬树,身上出了汗,兰煜扯开了衣衫的领口,露出雪白的颈子和精致的锁骨。   午后明媚的阳光洒在他的脸庞上,精致秀逸的五官好像会发光,白皙的肤色像半透明的暖玉,漂亮的让人移不开眼。   他的眼神,干净澄澈的犹如高原的天空,深棕色的眸子如琉璃般晶莹剔透,轻易便能令人沦陷。   叶哲成心头一跳,不由自主的顺着兰煜红润的唇滑到他敞开的领口,明明是凉爽的秋日,身体却升起一阵燥热。   短暂的失态之后,叶哲成赶紧别开眼,狠狠吸了一口烟。   兰煜见叶哲成还是不理睬自己,心中不免有些失望,三两口啃完苹果,说道:“那啥,你们慢聊,我去把苹果分给大伙儿。”   “阿煜虽然性子毛躁了点,但这孩子本质不坏,还挺有潜力的。”黄林低声说着,一偏头却见叶哲成愣愣的望着兰煜的背影。   黄林感觉兰煜和叶哲成之间的相处模式有些怪异,但又不清楚两人到底有什么矛盾。   不过,叶哲成对待兰煜的态度挺耐人寻味。叶导作为新锐导演,脾气也是出了名的古怪。   《天路》的剧本是极好的,极有可能在国际上拿奖,选角的消息一传开,多家经纪公司和演员纷纷表示兴趣,去试镜竞选男主角的不乏大牌明星,可是叶哲成挑来挑去,最后竟选了兰煜这样一个既没有经验也没有背景的新人,令无数人大跌眼镜。   虽然开拍之后磕磕碰碰,兰煜一度还萌生退意,不过最近通电话时,从兰煜的语气中,能感觉出他已慢慢适应,渐入佳境了。   虽然兰煜也偶尔抱怨叶哲成挑剔成性,对他冷嘲热讽,可作为旁观者,黄林认为他们俩相处得应该还行,否则以叶哲成的脾气根本就懒得跟人多啰嗦,更不会每晚开小灶给兰煜说戏。   不过兰煜这个闯祸精,时不时会给人“惊喜”,对于这一点,黄林也深感头痛。   黄林歪过头,突然问道:“叶导,你可知道,兰煜为什么一直都没有红起来?” 作者有话要说:     ☆、挤牛奶   黄林歪过头,突然问道:“叶导,你可知道,兰煜为什么一直都没有红起来?”    叶哲成微怔,却没有回答,而是用询问的目光看着黄林。   黄林笑了笑,掏出手机,点开最新娱乐新闻,指着那些人气明星的照片对叶哲成说道:“您看,这些当红的男明星,要说外貌资质,有几人能胜过兰煜的?”   叶哲成顺着图片一溜儿看过去,那一连串的所谓花样美男,不是娘炮就是整容,要不就是娘炮加整容。光论颜值,比兰煜差了十万八千里;论气质,也输了不知几筹。   “不是我夸自己的艺人,即便是在美人遍地的娱乐圈,外型气质能超过我家阿煜的也是凤毛麟角。”黄林好像在夸自己的孩子,口气带着几分自豪,又有几分唏嘘,“可是他都入行四年多了,一直默默无名,跟他同时签约的艺人,明明条件不如他,但都比他混得好。”   “您肯定也会觉得奇怪吧,他明明长得那么好,天赋也不差,为什么就是红不起来?其实吧,娱乐圈就是这么回事,它的规则是非常现实,也非常残酷的,阿煜他……”   叶哲成用询问的目光望着黄林。   黄林继续说道:“阿煜跟其他人是不一样的。你别看他平时傻乎乎的,嘻嘻哈哈的像个二货一样,可是在大原则上却半点都不含糊,即使四处碰壁,碰得头破血流,也不愿放下身段,屈从于圈子里的潜规则,利用这样的捷径上位。”   “有时候觉得他真傻,明明可以不那么辛苦,可又不忍心破坏他的单纯,心疼这个孩子……”   “您知道我是星探出身,后来才转去做经纪人。我第一次遇见阿煜的时候,他还不满十八岁,在一间酒吧里当侍应生。当时我只觉得眼前一亮,这么漂亮的男孩天生就应该站在大舞台上,享受鲜花和掌声的。可是当我提出邀请时,他却一口拒绝了我,他说他对当明星、接受万人追捧不感兴趣,直到我提到钱,他才来了一点兴趣。”   “后来我才探听到,他自幼父母双亡,家境困窘,从小跟双胞胎哥哥相依为命,当时他们兄弟俩正在为筹钱读大学而发愁。为了赚钱供他哥哥读书,阿煜才同意签约,为此他放弃了念大学的机会。”   “这些年来,看着他为了糊口而挣扎,我也曾经后悔过,如果当初我没有把他领入这一行,他或许能读完大学,找一份体面稳定的工作。”   香烟快要烧到手指了,黄林却沉溺于往事而毫无察觉,直到被烫到手指,才猛然醒悟过来,按灭了烟,弹掉衣摆上沾的烟灰,长长叹了口气。   “啊,真是抱歉,跟您扯了那么多有的没的,可能是人年纪大了就容易唠叨,呵呵……”黄林不好意思的搓搓手,又道,“阿煜能得到叶导的青睐,是他的幸运,不过他毛病确实不少,如果他有得罪您的地方,还望您海涵!”   叶哲成略感意外的望着黄林,这位仁兄可是圈子里有名的老油条,圆滑世故,八面玲珑,也带出过不少明星,算是老资历的经纪人了,就算是导演都会卖他个面子,可是从来没看他对谁特别维护过,如今却为了兰煜这么个默默无名的新人求情说好话。看得出来,黄林对兰煜带着几分真诚的爱护,在这个势利的娱乐圈,这样的真诚委实难能可贵。   不过……叶哲成想起那双兰煜清澈明亮的眼睛,突然理解了黄林的维护之心。那样一双漂亮干净的眼睛,任谁都不想让她们染上污尘吧?   叶哲成想起《天路》的选角,来试镜的前前后后数百人之多,其中不乏一线大腕,可是选了三个多月,愣是没有一个能入他的眼。   叶哲成要为这部电影寻找一位如璞玉般纯净空灵的男主角。娱乐圈充斥了各种各样的美人,可同时娱乐圈也是个大染缸,很多人在跳入染缸前就已经污秽不堪,更遑论那些成名已久的明星了,这个圈子会存在纯净空灵的人吗?   电影由于选角不定而迟迟不能开机,连副导演刘劲都劝叶哲成不要那么理想化,适当降低要求得了。就在快要绝望的时候,叶哲成突然看到了兰煜,如同黑暗中见到了一缕阳光,仅仅看了他的试镜表演,甚至连他的简历背景都没有了解,就拍板定下了他。   尽管知道兰煜的演艺经验少到可怜,演技也欠火候,甚至为此拖累了整个剧的进度,可是叶哲成从来没有后悔过。   这个家伙的缺心眼和不时闯祸的毛病的确让人很头疼,不过,也不是不可调-教的。   想到兰煜被自己教训时,敢怒不敢言的小眼神儿,叶哲成就觉得心情舒畅。   想及此,叶哲成微笑着拍了拍黄林的肩膀,说道:“你放心,我会好好调-教他,让他成熟起来。”   正说着,突然耳畔传来一阵鬼哭狼嚎的喊声,随即,轰隆隆的巨响由远而近。   叶哲成和黄林循声望去,只见兰煜撒开双腿,抱头逃窜,在他的身后,一头体型庞大的牦牛穷追不舍。   “阿煜,你这是怎么了?”黄林大惊问道。   “哇哇哇!救命!救命啊!”兰煜一边大喊,一边拼命逃窜。   那头牦牛紧追在他屁股后面,好几次险险被追上,尖尖的牛角几乎要戳到他的屁股。   牦牛体型庞大,发起怒过来气势惊人,兰煜慌不择路,无奈之下哧溜一声爬上了苹果树,牦牛不肯罢休,用牛角撞击粗壮的树干,将满树的果子撞得噼里啪啦如雨点般落下。   黄林和叶哲成见情况不妙,赶紧喊人,叫来牦牛的主人,才把愤怒的牦牛拖回去,将兰煜解救出来。   “你怎么又闯祸了啊?就不能消停点嘛!”黄林恨铁不成钢的戳了戳兰煜的额头。   兰煜惊魂未定,摸了摸扑腾乱跳的心脏,委屈的憋嘴道:“我……我只是想喝牛奶了嘛,听说牦牛奶很好喝的。谁知道这牛这么凶,没挤出奶来,倒差点被撞死。”   叶哲成愣了一愣,难以置信的道:“我要是没看错,那头牛……难道不是公的吗?”   “欸?公的?”兰煜猛地抬头,懊恼的抓了抓头发,“怪不得我挤不出奶来!”   黄林揽住兰煜的肩膀,笑得一脸暧昧:“那我问你,你到底挤了这公牛的哪个部位,导致它这么暴怒?”   “……”兰煜浑身一僵,迅速低下头去,红晕却从耳垂一直延至脖子,像天边的绚烂红霞。   黄林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,笑得前仰后合。   叶哲成努力绷住脸,想维持住酷酷的表情,可惜最终还是破了功,背过身去,用拳头死死抵住嘴,肩膀不停地耸动。   身边有这样的活宝,每天都是惊喜不断啊! 作者有话要说:  诶,感觉大家都很沉默哎,有什么感想多多留言喔~   兰煜:我都这么卖力的卖萌卖蠢了,你们忍心霸王我嘛?!      ☆、忘情一吻   月牙儿悄悄爬上树梢,高原的夜空宁静辽阔,无数繁星点缀在深蓝的天幕,闪烁着钻石般的璀璨光芒。   这样美好的夜晚,实在容易让人生出浪漫的情怀,所以当兰煜收到叶哲成的邀约时,不免略有怪异的感觉。   明明白天对自己不理不睬,晚上却叫他去什么屋后的小溪边,不知道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。   虽然心里犯嘀咕,但兰煜到底不敢违逆叶导的旨令,略微收拾了一下,就匆匆赶过去。   夜晚的溪边,清风徐徐,流水潺潺,朦胧的月色笼罩万物,一切都美得恍若仙境。   身着黑衣的叶哲成站在一棵枫树下,高大挺拔的背影与柔美的月色融为一体,鲜红的枫叶散落在他的脚边,此情此景,简直可以入画。   兰煜情不自禁的放轻了脚步,似乎不忍破坏这样美好的画面。   这样迷人的夜晚,最适合吟风弄月,谈情说爱了。   叶导为什么约自己来这里?兰煜不由的心跳加速。   “迟到十分钟。”叶哲成淡漠的声音响起,瞬间打断了兰煜的绮思。   “对……对不起!”兰煜讪讪的道歉。遇到叶哲成之后,好像他说的最多的话就是对不起。   “还愣着干嘛?快过来。”   兰煜赶紧乖乖的靠近叶哲成,面带疑惑的望着他。   “那一场戏还记得吗?”叶哲成突然没头没脑的问道。   兰煜立刻明白他指的是那场NG无数次的吻戏,脸上不免羞赧,点头道:“嗯,记得。”   叶哲成鼻子里嗯了一声,道:“你现在跟我对戏,你还是演男主角萧然,我演女主角卓玛。”   兰煜呆住,难以置信的望向叶哲成。   “你发什么呆?”叶哲成不悦,幽深的眸子更冷了几分,“本导演纡尊降贵的陪你对戏,莫非你还不愿意了?”   “不不不,我没那个意思……”兰煜头摇的像波浪鼓,心里却暗暗叫苦。   其实,对戏是演员私下经常做的练习,可问题是,这是吻戏耶!对着叶哲成那张冻死人的脸,让他怎么入戏啊!   可是借他一万个胆子,也不敢开口拒绝叶哲成,情急之下只能用拖字诀。   正好兰煜心里也有疑惑,便道:“叶导,在对戏之前,我能不能先问个问题?那一天我的表演,到底哪里不好,我自己觉得后面几次不管是台词还是动作都挺到位了,连德姬也说我演得不错呢。”   “这是别人对你的安慰,你不会蠢到连这都听不出来吧?”叶哲成毫不留情的讽刺道。   “可是……可是我真的觉得已经演得够好了啊!”兰煜涨红了脸,不服气的反驳,“你倒是说说看,我到底哪里不够好,让你生那么大的气?”   那天叶哲成看了自己的表现,凶神恶煞的冲过来,这才吓得他撞坏了摄影机,兰煜想及此,心里不免有些委屈。他回去苦思冥想,百思不得其解,台词没有错,亲吻也很熟练,任他想破了脑袋,也想不明白为什么叶导会那么生气。   叶哲成似乎看透了他的心理活动,说道:“没错,你是演得很好,可是错就错在你不该演。”   “……什么意思?”兰煜无法理解,一脸茫然的望着叶哲成。   “真情流露,不是靠演的,你明白吗?”叶哲成耐心的解释。   兰煜若有所悟,似乎懂了一点,可又没有全懂。   叶哲成叹了口气,扳过兰煜的肩膀,说道:“看你这么笨,我只好亲自给你示范一次了。”   “现在,我是萧然,你是我心爱的姑娘卓玛。”   兰煜略带紧张的点头,只见叶哲成的神情突然变了……   那张冰冷的俊脸瞬间消融了冰雪,取而代之的是春风拂面的温柔,那双深邃漆黑的眼眸中盛满柔情和爱意,满得似乎要溢出来。   被这样的眼神凝视着,兰煜的头脑晕乎起来,像是被无形的手攥住了心脏,完全被带入了女主角的世界,成了被他表白的对象。   叶哲成低沉而富有磁性的声音在耳畔响起。   “卓玛,我不信那虚无缥缈的来生。你就是我的神,我的佛,我的信仰。我宁愿不入轮回,不修来世,只求与你共度此生。”   叶哲成执起兰煜的手紧贴在胸口:“卓玛,我最心爱的卓玛,我爱你……”   兰煜感觉胸口像是被狠狠撞了一下,心脏失控般狂跳不已,他听到自己的声音充满感情的回答:“然,我也爱你……”   得到心爱的人的回应,男人的眼底漾起几点细小的晶莹,嘴角轻轻上扬,勾起一个无比迷人的笑容。   整个世界都黯淡下去,只看到男人比星子更明亮的眼睛,以及他那足以夺人呼吸的迷人笑脸。   紧接着,他猛然低头,湿热的吻封住了兰煜的唇。   兰煜心里一慌,下意识的后退,可身后就是粗壮的树干,无处可退。   叶哲成结实的双臂钳制住他的腰,将他抵在树上,禁锢在自己的胸膛和树干中间。   “唔……别……”兰煜呼吸被夺,感觉快缺氧窒息了。   男人的吻是如此的霸道强势,趁他出声的时候,狡猾的舌头伺机闯进来,毫不留情的侵占他的口腔,挑逗、纠缠、吸吮,不放过每一个角落。   兰煜虽然谈过几次恋爱,也有过亲吻,可是跟女孩子的吻都是浅尝辄止,哪曾有过这么深入的舌吻?   年轻人总是容易冲动,也许是男人的吻技太娴熟,也许是男人的眼神太蛊惑,兰煜的身体也燥热起来,情不自禁的吸住叶哲成的舌尖,生涩的回应起来……   不知过了多久,一吻完毕,兰煜浑身颤抖,腿肚子都在发软,只能靠着背后的树干才能站稳。他的耳边嗡嗡作响,脑子里一片空白,抬手一摸,脸颊湿濡一片。   理智回到脑中之后,兰煜恨不得找块豆腐撞死。他竟然跟一个男人接了吻,还吻到忘形,甚至连下-身都起了反应! 作者有话要说:  亲上啦,亲上啦~~~   ☆、都是月亮惹的祸   兰煜直喘粗气,面红耳赤,努力平息异样的反应,   “现在你明白了吗?”叶哲成的声音带着一点点暗哑,听起来越发性感。   啊,这是在对戏呢!自己只是代入了角色,把自己当成了女主角!兰煜如梦初醒,为自己的失态找到了合理的解释。   兰煜心悦诚服的点头:“我懂了,我以前是在演戏,并没有真正融入角色。我必须成为萧然,感他所感,爱他所爱。”   “孺子可教!”叶哲成欣慰的摸了摸兰煜的头。   兰煜眨巴着眼睛,说道:“叶导,没想到你的演技那么好,你为什么不自己演呢?”   兰煜倒不是信口开河,在演艺圈里自导自演的例子并不罕见,何况叶哲成不管是外貌还是演技都属上佳。   叶哲成挑了挑眉,兰煜看到他的招牌动作,立刻条件反射的想逃,因为每次叶哲成做这个动作的时候,就意味着他要戏弄兰煜了。   果然,叶哲成似笑非笑的道:“人呢,都要发挥自己的优势,比起脸,我觉得我的头脑更好用,当导演更适合我。至于你……”   叶哲成伸手捏了捏兰煜布满红晕的脸,“只有这张脸还过得去,自然只能发挥脸的优势了。”   “喂!要不要这么损我啊?”兰煜悻悻的打掉叶哲成的手,“难道我就只有一张脸可取嘛?”   “说的也是,其实演艺圈里长得好看的一抓一大把,要什么样的没有?结果我挑来挑去,竟然挑了个最笨的,唉……”叶哲成竟然还唉声叹气了。   一听自己唯一的优势也被否定了,兰煜急了,抓起叶哲成的手按在自己脸上:“那怎么能一样?咱这张脸可是纯天然绝无加工的,跟那些整容整出来的漂亮脸蛋可不一样!不信你使劲捏捏看?”   “是吗?让我仔细看看。”叶哲成毫不客气的将兰煜的脸当包子,又揉又捏又扯,兰煜觉得皮都快被搓破了,整个脸热辣辣的。   叶哲成把兰煜的脸狠狠揉搓了一顿,才心满意足的停了手,道:“嗯,检验合格,确实没有掺假。”   尼玛!把老子的脸当面团揉呢!兰煜摸摸快要被揉肿的脸,气鼓鼓的瞪了叶哲成一眼。   看他那敢怒不敢言的小眼神,叶哲成忍不住勾了勾唇。二是二了点,可逗弄起来真有趣,味道也很不错。   想起刚才那个吻,叶哲成回味的眯了眯眼。   “刚才我示范过了,你该知道怎么做了,现在换过来,你演萧然,我演卓玛。”   “还来啊?”兰煜嘀咕着,想起刚才那个吻,心里多少有点别扭。   “明天摄影机就能修好拿回来,你现在不好好练习,到时候又让整个剧组等你?你敬业一点,有点职业素质好不好?”   职业素质这么一顶大帽子扣下来,兰煜哪还敢吱声。若是换了别人,兰煜可能还觉得被占了便宜,不过看着叶哲成那张赏心悦目的脸,兰煜就觉得至少自己不亏。   “那……我开始了?”   “嗯。”   兰煜深吸一口气,闭上眼酝酿了几秒,再缓缓睁开眼,眼眸中已是一汪深情。   “卓玛,我不信那虚无缥缈的来生。你就是我的神,我的佛,我的信仰。我宁愿不入轮回,不修来世,只求与你共度此生。”   轻轻执起叶哲成的手贴在胸口:“卓玛,我最心爱的卓玛,我爱你……”   同样坚定而深情的声音回答他:“我也爱你……”   兰煜心尖滚烫,颤抖着手抚上爱人的脸,低下头去,缓缓靠近那迷人的薄唇……   “卡!”叶哲成突然无情的叫停,“你怎么回事?这儿你应该毫不犹豫的吻下去,磨磨蹭蹭的做什么?”   “那个……你能不能闭上眼睛?”兰煜面露忸怩之色。   “不看你,我怎么知道你表现怎么样?”叶哲成恼怒的低吼。   “可是你那样盯着我,我压力山大!”   “就你事儿多!”叶哲成骂了一句,但还是闭上了眼,不过仔细看的话,不难发现他的耳垂微微发红。   兰煜顺手把叶哲成的眼镜摘下来,才发现摘掉眼镜后的叶哲成似乎又有一番不同的风貌。   朦胧的月色下,他原本冷峻的面容显得异样的柔和,浓密的长睫,高挺的鼻梁,形状完美的薄唇……   兰煜心尖滚烫,一股莫名的情愫在血液中流淌,他猛地俯下-身,用力的吻住那诱人的薄唇。双唇甫一接触,便立刻如胶似漆的黏在一起。   兰煜的双臂环住叶哲成的颈子,叶哲成则紧紧搂着兰煜的腰,在夜色中吻得难分难舍,舌尖火热的纠缠,津液顺着两人的唇角滑落,发出滋滋的羞人声音……   过了不知多久,他们才结束这漫长的一吻,兰煜失神的靠在叶哲成的肩头,听着对方的心跳跟自己一样狂烈。   兰煜抬起头,望着夜空中美丽的月亮,想起那一句古老的歌词:“都是月亮惹的祸,那样的夜色太美你太温柔,才会在刹那之间,只想和你一起到白头……”   果然都是月亮惹的祸,可是这样的错误却无端的令人欣喜。   叶哲成温暖的大手轻拍兰煜的脊背:“今天就到这里,明天就照这样演,嗯?”   叶哲成罕见的温柔让兰煜受宠若惊,兰煜吸了吸鼻子刚要道谢,却突然打了个喷嚏。   叶哲成看兰煜只穿了一件单衣,不由的皱眉道:“晚上出门也不知道加件外套,着凉了怎么办?”   叶哲成将身上的外套脱下来,披在兰煜身上,“走,回去吧!”   兰煜点点头,亦步亦趋的跟在叶哲成身上,披在身上的外套带着男人温热的体温,驱散了秋夜的寒气,令他从身体到内心都一团火热。 作者有话要说:     ☆、杀青啦!   翌日,摄影机终于修好,中断了三日的拍摄工作重新开机。   昨夜的特训颇有成效,这场NG了无数次的吻戏前所未有的顺利,居然一条就过了。   拍过了最难的部分,其他的就更不成问题,兰煜状态神勇,乘胜追击,表现得可圈可点,简直有脱胎换骨的感觉。   因为兰煜的良好表现,这一天的拍摄任务提前完工。   兰煜换下戏服,卸了妆,从休息间走出去,正碰上叶哲成。   刚才拍戏的时候,两人都全身心投入,故而没感觉有什么特别的,可是现在两人私下碰面,不免想起昨晚上的激吻,彼此心头都有点异样。   兰煜略带尴尬的叫了一声“叶导”,双颊微微发烫,甚至不敢抬头看叶哲成。   叶哲成倒是神色如常,只是淡淡的嗯了一声。   兰煜踟蹰了一下,拿出叶哲成的外套还给他,真心诚意的道谢:“昨天多谢您陪我对戏,让我受益良多。”   叶哲成唔了一声,凑近他轻声道:“我陪你对戏,可不是白给的。”   “呃……你想要什么啊?”兰煜傻傻的问。   叶哲成暧昧的笑道:“我要什么你都肯给么?”   兰煜闻言头皮发麻,正要开口,却被叶哲成用手指抵住嘴唇。   “我突然想吃苹果了……”   “咳,你不早说,昨天的苹果早被他们分光啦!”兰煜没好气的斜了他一眼。   这人可真别扭!自己送苹果给他的时候,还一副不屑一顾的样子,这会儿又要吃苹果了!   叶哲成敛去笑容,幽冷深邃的眸子居高临下的瞥了他一眼。兰煜立刻感觉空气中的温度骤降几度,脖子上凉飕飕的,立马就举手投降了。   “好好好,我这就去给你摘还不行嘛!你就是我大爷!”   兰煜跟主人家打了招呼,跑到院子里的苹果树下,像猿猴一般灵活的攀援而上。   这棵苹果树有些年份了,结的果子个个饱满圆润,沉甸甸的挂满枝头,兰煜在茂密的枝桠间钻来钻去,不一会儿就摘了一大袋苹果,乐颠颠的送给叶哲成。   叶哲成嫌弃的瞅着沾了灰尘的苹果,道:“就让我这么吃?”   兰煜赶紧从里面拣出两颗最红的苹果,洗净削皮切成小块,用盘子装好,捧到叶哲成面前,叶导这才露出赏脸的吃起来。   兰煜趁着叶哲成心情好,又缠着他给自己说戏。   相处了一段时间,兰煜多少摸到叶哲成的脾性,知道他属于面冷心热的那一类型,虽然嘴巴毒,性格傲,但人家确实有骄傲的本钱,跟着他学习受益匪浅。   兰煜为了学东西,也就不计较自己被使唤被欺负了。   接下来的拍摄进展顺利,兰煜自己不觉得,但剧组的人都对他的进步深感惊讶,原以为他只是个长得漂亮的花瓶,没想到在演戏方面还蛮有天分的。   虽然偶尔还是会犯二,闯点小祸,但总体来说,兰煜的表现可圈可点,就连挑剔的叶导态度也渐渐发生改变,偶尔还会夸他一两句。   到电影杀青的时候,兰煜跟剧组上下都产生了很深厚的情感,竟有种依依不舍的感觉,这跟刚刚开拍时度日如年的憋屈完全不同了。   电影《天路》终于如期杀青。   杀青宴非常热闹,整个剧组在偏僻的藏区小山沟里待了小半年,这里屋子匮乏,艰苦的环境下,他们互帮互助,克服了许多困难,彼此之间建立了异常深厚的情感。   作为电影的总导演,叶哲成被灌得昏天黑地,而男主角兰煜也没好到哪儿去,别看他闯祸捣蛋,可是他嘴甜态度也好,在剧组里竟然人缘相当好,人人都抢着来跟他碰杯。   一坛坛青稞酒像流水般源源不断的送上酒席,杯盏在圆桌上碰来碰去,烈酒倒入喉咙,辛辣的滋味萦绕在心头。   兰煜喝得起劲,却也不忘关注着叶哲成。   叶哲成似乎有些不胜酒力,喝得脸色都发白了,大伙儿还在不要命的灌他,兰煜也不知哪里来的力气,冲过去替叶哲成挡酒。   兰煜的酒量其实不咋样,但酒胆却很壮,众人被他那拼命三郎的架势吓到了。何况兰煜平时就有点二,闯祸是家常便饭,大家还真怕他喝高了发酒疯,不定会做出什么事儿来,倒是不敢下狠手去灌他。   宴席到半夜才结束,大伙儿都喝得醉醺醺,三三俩俩、勾肩搭背的扶着回房,兰煜像狗皮膏药一样黏在叶哲成身上。   “叶导,你还好吧,我扶你回房吧?”刘劲上前想把叶哲成送回去,却被兰煜一把挥开。   “你……走……走开!叶导是……是我哒,不……不许……跟我抢!”兰煜跟护食的猫儿一样,死死的趴在叶哲成肩膀上。   刘劲无奈的失笑:“好好好,我不抢,但你能站的起来吗?”   一直趴在桌上的叶哲成突然睁开眼,对刘劲道:“我没事,这里有我呢,你回去休息吧。”   刘劲愣了一愣,叶哲成眼神清澈,完全不像喝醉的样子,敢情刚才他是在装醉嘛?好狡猾的男人!   既然叶哲成没事,刘劲就没什么不放心的了,把难缠的兰煜交给他负责吧。   叶哲成要了一碗醒酒汤,给兰煜灌了下去。兰煜倒是挺乖的,只是一个劲的冲着他傻笑,笑得叶哲成都恼了。   喂完醒酒汤,叶哲成欲起身,兰煜却不放手,像无尾熊一样挂在他身上,叶哲成无奈,只能半搂半抱的拖着他回房。   叶哲成费了老大劲,好不容易把兰煜送回房间,把他的两只小爪子从自己身上拽下来,扶着他平躺在床上。   叶哲成虽然头脑还保持着清醒,但到底还是喝了不少酒,这一番运动下来,也不免酒意上头,背对着兰煜,坐在床沿上直喘气。   叶哲成本想坐着缓一缓就回房,不料身后的兰煜开始悉悉索索的动起来,他回头一看,顿时脑子里轰隆一声,全身的血液都冲上脑门! 作者有话要说:     ☆、无意识的勾引   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   叶哲成着了魔一般凑过去,颤抖着手抚上兰煜绯红的脸。   碰触到叶哲成微凉的皮肤,兰煜含糊的哼了一声,下意识的用脸蹭了蹭叶哲成的手背,那醉眼迷离的慵懒模样,像极了一只求欢的猫儿。   叶哲成的呼吸瞬间粗重起来,兰煜犹不自知,翻过身侧躺着…………   “唔……唔……嗯嗯……”   兰煜的声音软糯湿润,尾音微微拖长,非常性感魅惑,像带着无数勾子,勾得叶哲成百爪挠心。   这些时日以来,叶哲成私下跟兰煜相处时,常常会逗弄他,但都是浅尝辄止。听过黄林说的话,叶哲成明白兰煜不是那种随便的人,别看他平时傻呵呵缺心眼似的,但其实内心有自己的坚持。   娱乐圈难得有如此单纯干净的人,叶哲成潜意识里,也不想破坏这一份纯真,不愿意让丑陋的欲望玷污了兰煜。   想及此,叶哲成深吸一口气,努力压抑身体内涌动的躁动,掀开被子盖住兰煜,却不料兰煜却突然睁开眼睛,蹬掉被子,一把拉住叶哲成的胳膊。   “乖,不要闹……”叶哲成的喉咙发紧,胳膊的肌肉绷起,极力用理智对抗诱惑。   “我偏不!”兰煜任性的拉着叶哲成不松手,漂亮的黑眸湿润迷离,红润的唇微微张开,连他都没有意识到,自己此时的模样是怎样的诱惑。   “你喝多了,兰煜!”叶哲成低声警告,“再不放手……我就不客气了。”   可惜兰煜就是个二货,叶哲成的警告非但无效,还起了反作用。   “嘻嘻,不客气……那又能怎样?”兰煜一骨碌坐起身,猛地抱住叶哲成,对准叶哲成的嘴用力的吻下去。   湿热的唇带着淡淡的酒气,热情的舌头像灵蛇一般滑入口腔,灵活的挑逗,彻底引爆了叶哲成的欲望。   美色当前,还被这样挑逗,便是圣人也忍不住,叶哲成心里的弦瞬间崩断!   叶哲成反客为主,翻身将兰煜压在身下,饥渴的汲取他口中的津液。   兰煜唔了一声,热情的回应起来,身体向上弓起,手臂搂紧着叶哲成,下意识的扭腰摩擦,寻求着快感。   叶哲成热烈的吻着兰煜,手却往下探到他两腿之间…… 作者有话要说:     ☆、兄弟相见 作者有话要说:     前一章锁定部分请戳文案上的链接~~   叶哲成坐在飞机客舱内,侧头望着身旁空空如也的座位,修长的眉皱了起来。   广播里一遍又一遍播放着飞机舱门即将关闭的通知,叶哲成忍了又忍,终于忍不住回头问道:“兰煜怎么还没到?”   副导演刘劲意外的看了叶哲成一眼,答道:“兰煜昨天改了机票,去榕城找他哥哥,不跟我们一起回京了。怎么他没有跟您说吗?”   也难怪刘劲会诧异,兰煜在剧组的时候,恨不得时时刻刻黏着叶哲成,虽然叶哲成面上不显,但如果不是他默许,怎么能让兰煜这么缠着他?明眼人都看得出,他们俩关系是极好的。   “哦,对,是我忘了。”叶哲成貌似不在意的说道,转过头望向机舱的窗外,眼神却蒙上一层阴郁。   杀青宴之后,兰煜原本是计划跟剧组一起回京,机票订好后却突然收到他的双胞胎哥哥兰溪的电话。   得知兰溪到了榕城,兰煜就临时改了机票,直接飞到榕城跟哥哥汇合。   自从那一晚之后,兰煜就有点羞于见叶哲成,正好兰溪也来得很匆忙,于是就没有告知叶哲成,来了个不告而别。   出外拍戏三个多月,兰煜生平第一次离开哥哥这么久,别提有多么牵肠挂肚了!然而见到兰溪时却大吃了一惊,他的哥哥竟然消瘦憔悴如斯,清澈无忧的眼眸里还带着隐隐的哀愁。   兰煜既心疼又担忧,追问之下才得知,他的宝贝哥哥是被人欺骗了感情,而那个骗子却是兰煜引来的!   事情要追溯到三个多月前,动身去拍戏前的那个下着雨的夜晚,兰煜同朋友们喝酒喝到很晚,开车回家的路上,由于天黑路滑,加上喝了点酒,兰煜不小心撞了停靠在路边的一辆迈巴赫。   兰煜的那辆二手丰田车没有买第三方责任险,酒后驾车,撞的又是一辆天价的豪车,兰煜当时就情急之下,竟然开着车逃逸了。   临走前兰煜千叮咛万嘱咐,让兰溪不要再开那辆车,谁知兰溪却没有听他的,结果被迈巴赫的车主江慕炎找上门。那姓江的王八蛋看上了兰溪,连哄带骗的把他吃得渣得不剩。不过最后,兰溪终于发现江慕炎是个骗子,伤心失望之下,便独自跑到榕城来疗伤。   兰煜得知内情之后,简直悔得肠子都青了,他宁可自己被江慕炎抓去蹲监狱,也不希望善良单纯的哥哥被欺骗被伤害。那可是他唯一的亲人,是他发誓要守护的哥哥!   兰煜想方设法的哄兰溪开心,可惜收效甚微,他哥哥嘴上说没事,可是他那忧郁的眼神、落寞的神情,无不昭示着他心里面根本无法忘记那个男人。   兰煜无奈,绞尽脑汁的出了个损招,以兰溪的名头把江慕炎叫过来,然后让兰溪躲在暗处,他自己冒充兰溪跟他相会。   从小到大便没有谁能辨认出他们兄弟俩的,就连他们的亲生母亲都会弄错。兰煜就不信那姓江的家伙不上当!等哥哥看清了他的真面目,就不会再被他的花言巧语所蒙蔽,也不会再对他余情未了了。    兰煜打得一手好算盘,却不料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,他万万没想到,他的计谋被江慕炎识破,姓江的还将计就计,把他绑起来,狠狠的打了他的屁股,最后他哥哥不得不跑出来劝架,被姓江的花言巧语哄了几句,就又哭又笑的投入那个混蛋的怀抱。   兰煜虽然打从心底不愿哥哥被别人抢走,但是哥哥这么多日以来一直郁郁寡欢,直到见到江慕炎的那一刻才绽放出真心的笑容。   傻子都看得出,兰溪对江慕炎情根深种,无法自拔,除了那个男人,谁也不能让他快乐起来,兰煜就算再不喜欢江慕炎,也不舍得让哥哥难过。   兰煜虽然很讨厌江慕炎,但不得不承认他对兰溪的感情是认真的。     明明是外表相同的孪生兄弟,江慕炎却一眼就认出兰溪来,他望着哥哥的眼神充满了难以掩饰的温柔和深情,兰煜在心中酸涩的同时,又有那么一点点羡慕。   唉,只要哥哥喜欢,感觉跟姓江的在一起是幸福的,那他这个做弟弟的还能怎么样呢?唯有祝福他们了。   兰煜突然有种嫁女儿的心情,心里说不出的惆怅。   他离开房间,把空间留给那一对卿卿我我的情人,独自走出宾馆……   ☆、心乱   榕城的夜,霓虹灯闪烁,街道热闹而喧嚣,然而,兰煜却怀念起高原那纯净的天空和璀璨的星光。   兰煜从口袋里摸出香烟,点上了一根烟,眼前不由自主的浮现起一双寒潭般的眼眸。   会不会有一天,他也会用温柔而深情的目光看着自己?   旋即,兰煜就因为自己荒谬的想象而失笑起来。   叶哲成那样冷情的人,怎么可能露出那种神情?高傲如他,在被自己拒绝后,肯定是不会再接近自己了。那一个夜晚,只是一场酒后的荒唐罢了,反正……自己也没吃什么亏,该忘就忘了吧。   可是越是想忘记,却脑海中的记忆却越是深刻明晰。   过去的三个多月,他与叶哲成相处的点点滴滴,不时的浮现。   兰煜闹不清自己对叶哲成的感觉,初始的时候是又恨又怕,恨他的苛刻挑剔,怕他的冷酷责备,可是渐渐的,他对叶哲成的印象发生了改变……   这种改变是什么时候开始的?对了,就是从叶哲成答应给自己说戏开始的。   虽然最初捉弄了自己一回,但他的执著终于打动了叶导,叶哲成开始认真的指导他。   兰煜才发现,原来叶导不是那么高高在上,不近人情,他虽然话不多,但往往言简意赅,三言两语就能切中要点,每每让兰煜有茅塞顿开的感觉。闻君一席话,胜读十年书。原来真的有这种事!   他用优雅的英语给自己说戏,他的声音是那么迷人而富有磁性,每每让兰煜听得入迷,不知不觉就消磨掉漫长的黑夜。   当兰煜领悟了精髓,发表有见得的言论时,叶导就会微微点头,摸摸他的头表示嘉奖,这时候兰煜就会倍受鼓舞,感动莫名。   而当他犯错时,自然也会受到叶导的惩罚,嗯,虽然有时候惩罚令他很难堪,但跟从叶导得到的收获相比,这些小小惩罚也就不足为道了。   兰煜对叶哲成的情绪由惧怕渐渐转变成了崇拜,他的眼睛总是不由自主的追随叶哲成,情不自禁的想去接近他,讨好他,想方设法讨他欢心,而叶哲成也默许了他的亲近。   真正让两人关系发生微妙变化的是那一个月色迷人的夜晚,叶哲成吻了他,虽然明知道那只是在对戏,但叶哲成那深情的眼神,火热的唇,却让兰煜的心跳乱了节拍。   直到杀青宴那一晚,兰煜虽是醉酒,但并非完全没有意识,当叶哲成送他回房,他借着酒劲拉着他不放,如愿跟他有了亲密的接触。   那肌肤厮磨的灼热触觉,相互抚慰时失控的情感,深深的烙印在兰煜的脑中,只是到最后临门一脚时,他却犯了怂,拒绝了叶哲成,心里到底还是过不了那一关……   自那日以后,叶哲成就再也没有在他眼前出现过,肯定是生气了吧?兰煜也是男人,知道在那种时候被拒绝,叶哲成心里该有多恼火,恐怕以后都不会再理他了。   连着抽了两根烟,兰煜的脑子还是乱糟糟的,被冷风吹得头疼,便蔫蔫的回去了。   江慕炎鹊巢鸠占,不要脸的占据了兰煜的床位,跟兰溪宿在一起。   兰煜不得不在隔壁另开了一间房,但他很快就后悔了,因为一整晚上都听着隔壁的动静,床铺的吱呀声和撩人的呻-吟喘息,搅得他难以入眠。   次日早上,兰煜一夜失眠,顶着俩黑眼圈,而罪魁祸首的两人却浑然不觉,继续旁若无人的卿卿我我。   “咳咳……”兰煜不得不出声提醒。   兰溪这才注意到自己的弟弟脸色不佳,关切的问道:“阿煜,你脸色怎么那么差,昨晚没睡好吗?”   兰煜恨恨的剜了罪魁祸首江慕炎一眼。   江慕炎脸上神采焕发,他跟兰溪的误会解开,俩人的关系终于云开见日,心情好得不行,也就不计较兰煜的无礼,只笑道:“阿煜,我买了刚出笼的小笼包,过来一起吃吧?”   兰煜瞥了一眼,道:“谢了,我不饿。我过来是跟哥哥说一声,我准备先回去了。”   兰溪想想他们出来也有好几天了,虽然他请了长假,但学校那边肯定希望他早点回去,于是点点头道,“好啊,咱们等会儿就去订机票吧。”   江慕炎一听,忙劝道:“何必急着回去呢?这附近有很多景点,可以去都江堰走走,乐山大佛和峨眉山也不远,都是风景秀美的地方。你难得休个长假,我平时也忙,好不容易出来一趟,怎么能不玩个够本呢?”   兰溪有些心动,但让他丢下弟弟跟情人逍遥,他又觉得与心不忍,便道:“那阿煜也留下跟我们一起玩吧?”   江慕炎闻言,眉头不由的皱起来。兰煜再二,也知道留下来不过是当电灯泡,徒惹别人讨厌。   兰煜便找了个托词:“哥哥,我也想玩啊,可是回去还有些工作,所以得先走一步了。哥哥难得出来一趟,就好好玩一玩吧。我一个人回去不碍事的。”   江慕炎虽然不太喜欢兰煜,但这次却为他的识趣点赞,跟着兰煜一起劝兰溪,兰溪终于答应下来,跟江慕炎留下继续游玩,而兰煜则独自踏上归程。 作者有话要说:     ☆、思念   兰煜回京后,先去经纪公司报道。   别人见他演了电影主角,出头有望,都不免说了几句恭贺的话,兰煜分不清这些笑容是真是假,也不放在心上,只随意应酬了一下就去找他的经纪人黄林。   黄林见到兰煜露出真诚的笑脸,又是夸奖又是鼓励,夸得兰煜嘴巴都咧到耳根了。   “阿煜啊,这几天好好休息,但不要乱跑。我会帮你留意新的通告,有消息就通知你。”   “行,多谢黄哥!”兰煜笑道。   两人又聊了几句,兰煜见黄林有事要忙,就告辞离开。   接下来几天,兰煜都是无所事事的,白天还不觉得,到了晚上就觉得家里那栋老房子空荡荡的,低矮的天花板压在头顶,闷得人发慌。   桌上放着一叠褪色牛皮纸,那是叶哲成借给他的《天路》英文剧本,兰煜一直没有机会还给他。这剧本被兰煜翻得烂熟,四角都卷翘起来了。     兰煜回京后跟《天路》剧组的人保持着联系,毕竟大伙一起拍戏多日,多少都有了一些情分。   兰煜从剧组成员的口中得知,叶哲成回京了,但他一贯神秘,没人知道他的行踪。   兰煜苦等了几天,终于郁闷的意识到,叶哲成是不会主动来联系自己的。想想也是,叶哲成那等高傲之人,怎会在被拒绝之后,还来纠缠自己呢?   “小气鬼,不就是因为我不同意做0嘛,至于这么翻脸无情么?”兰煜愤愤的自言自语。   兰煜仰躺在沙发上,拿起那本破旧的剧本随意乱翻,书页上有叶哲成写下的英文批注,字如其人,潇洒飞扬。   当翻到男主角跟女主角表白的那一幕,兰煜不由的停了下来,脑海中浮现起叶哲成指导他的那场吻戏……   兰煜闭上眼,陶醉的摸了摸自己的嘴唇,似乎在回味那甜蜜的滋味。   唉,不知道那个家伙现在在做什么呢?   兰煜躺在沙发上发了半天呆,突然坐起身来,一拍脑袋,自言自语道:“笨!他不来找我,我可以去找他嘛!”   突然想通之后,兰煜胸中的郁结一扫而空,兴冲冲的跑到房间去换衣服,挑上自己最骚包的衣服穿上,在镜子前照了半天,确认自己英俊潇洒魅力宇宙无敌之后,才满意的点了点头。   拉开了门,准备出发去找叶哲成,兰煜才猛然惊醒,他还不知道叶哲成住哪儿呢!   兰煜困扰的挠挠头,退回屋子,掏出手机翻出叶哲成的号码,犹豫了三秒,终于拨了出去……   嘟——嘟——嘟——   手机响了十几下,那头终于接通了,电话那头传来叶哲成清冷的声音。   兰煜紧张的握住手机,鼻尖沁出汗来,努力深吸一口气,道:“叶导,是我,兰煜。”   “我知道是你,什么事?”   叶哲成的声音很冷淡,一副公事公办的模样,兰煜像被兜头浇了一盆冷水,火热的心瞬间凉了下来。   “呃……没什么特别的事,就想把借的《天路》剧本还给你。”兰煜闷闷的道。   “这个不着急,我在外地,等我回来再说吧。”   叶哲成说完,兰煜一下子没了下文,想问他最近在忙什么,为什么不联系自己,可是话到嘴边,却又说不出来。   两人在电话里沉默了几秒,叶哲成道:“没事的话,我先挂了,拜拜!”   兰煜瞪着手机屏幕,看着软件的提示,本次通话时间仅仅只有十九秒。   兰煜再低头看看身上精致的打扮,顿时有种热脸贴上冷屁股的感觉,他丢开手机,颓然的坐在沙发上。   不过,他到底是个心宽的主儿,自我安慰道,或许叶哲成真的在忙工作,而且他也没说不许自己去找他,那就等他回京再说吧。 作者有话要说:     ☆、打翻醋瓶      又过了几日,叶哲成还是杳无音信,不过兰溪倒是休完假回来了,还带回来一大堆土特产给兰煜。   晚上,兰煜收到经纪人黄林的邀请,去参加他的生日宴会。   黄林一把年纪的人,自然不会学小年轻那样搞什么生日派对,只是邀请一些私交好的朋友来聚餐。   聚餐的地点选在一个高级粤式餐厅,独立包厢,私密性很好,前来帮黄林庆生的有他手下的艺人,也有寰宇公司的同事和圈里的朋友。这些人多多少少都是认识的,又是同行,大家在一起说说笑笑,气氛很热闹。   兰煜年纪最小,平时又跟黄林关系铁,被哄着喝了两瓶啤酒。啤酒度数不高,倒还不至于喝醉,但喝多了小腹胀得厉害,忍不住要上厕所。   兰煜在洗手间酣畅淋漓的放完水,哼着小曲儿往回走,经过转角的雅间时,突然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。   叶哲成?   兰煜的眼睛瞪得老大,悄悄的走近一点朝里面望去……   没错,真的是叶哲成,坐在他对面的男人,兰煜也认识,正是鼎鼎大名的影帝级大腕儿——沈鸣宇。   叶哲成跟上次见面时没有什么变化,依然是打扮精致一丝不苟,穿着笔挺的灰色西装,戴着一副圆框玳瑁色眼镜,一派优雅绅士的模样。   沈鸣宇长着一张颠倒众生的俊脸,模特出身的他俊美非凡,气质出众,此刻他正对着叶哲成露出标志性的微笑,用他粉丝的形容就是“秒杀宇宙生物的笑容”。   显然,叶哲成也抵挡不住美男轻轻一笑,举起手边的酒杯跟沈鸣宇碰了碰,两人相视而笑,慢慢饮尽杯中的红酒。   兰煜脸色异常难看,死死的盯着叶哲成,心里的酸水排山倒海,搅得他胃都疼了。   说什么在外地忙,结果却躲在包厢里跟美男喝酒,还笑得一脸风-骚!   兰煜也知道自己气得没道理,说到底,他又不是叶哲成的什么人,有什么资格管他跟谁在一起?   这时候最好悄悄离去,当做什么也没看到,免得自讨没趣,然而他却像被施了定身法,呆在那里挪不动脚。   似乎察觉到偷窥的目光,叶哲成突然转过头,朝着兰煜的方向看过来,看清了兰煜后,眸光微微一亮。   兰煜看见叶哲成发现了自己,还似乎准备站起身的样子,才猛然醒悟过来,魂魄瞬間回归原位,一低头迅速溜走了。   叶哲成想了想,还是坐下来继续跟沈鸣宇谈事情,不过细心的沈鸣宇发现,叶导明显的心神不属,反应慢半拍不说,好几次跟他说话的时候竟然走了神。   谁都不喜欢谈话时被人忽略,不过沈鸣宇惯会做人,脸上并没有显现出来,何况他本就是有求于叶哲成,礼节上更是无可挑剔。   两人各怀心事的聊了个把小时,才结束了晚餐。叶哲成并没有立刻离开餐馆,而是挨个儿包间找了一圈,可是却没有找到兰煜,找来服务生询问,才知道兰煜他们早在半小时前就离开了,叶哲成只能作罢。   兰煜和叶哲成就这么差之毫厘的擦身而过,却不知因为这场错过,引出怎样的一场轩然大波…… 作者有话要说:     ☆、狭路相逢   兰煜他们一伙人吃完饭,兴致依旧很高,黄林就提议大家去唱卡拉OK。   兰煜心情低落,可也不好扫了寿星公的兴致,便跟着大伙儿一起去了KTV。   兰煜坐在角落,看着大伙儿兴致勃勃的拼酒飙歌,自己却只是默默的喝着闷酒。   黄林发现兰煜的情绪不对劲,便凑过来问道:“你怎么不唱歌?”   兰煜扯了扯嘴角,勉强笑道:“黄哥,我今天嗓子不太舒服。”   “嗓子不舒服就别喝酒了。”黄林皱眉,从兰煜手里抢下酒杯。   兰煜点点头,不过精神还是萎靡不振的,黄林跟他说了两句,就被人拉着去玩掷骰子。   兰煜被吵得头疼,好不容易挨到十二点,便起身跟黄林告辞,快步走出了KTV。   走到门口,才发现外面下起了瓢泼大雨。兰煜没有开车来,也没有带雨具,此时已是深夜时分,KTV门口排着长龙,都是等待打车的人。   正在这时候,兰煜的手机铃声响了起来,兰煜拿起手机一看,是他哥哥兰溪。   “阿煜,你什么时候回来?外面下雨了!”   兰溪一如既往的对弟弟嘘寒问暖,兰煜心中一阵感动,忙道:“我正要回来呢,可是天下雨了,一时打不到车……”   “你现在在哪儿?我开车来接你。”   兰煜想了想,就把KTV的地址报给兰溪,末了还不忘撒娇道:“尼桑,还是你对我最好了~”   大约过了大半个钟头,兰溪开着那辆二手丰田车抵达KTV,车子不能开到里头,兰溪便把车停在停车场,撑着伞走进去。   午夜KTV的门口,聚着不少人,有人是即将离开,有人是来玩夜场。   兰溪远远看到人群中那个熟悉的身影,唤道:“阿煜!”     “尼桑,我在这儿呢!”兰煜踮起脚尖,兴奋的朝他招手。   兰溪笑了笑,挤开人群,朝弟弟走去。   兄弟俩终于汇合,兰煜亲昵的抱住兰溪,腻在他怀里撒娇:“终于来了,我等了好久呢!”   兰溪显然习惯了兰煜这样撒娇的行为,揉了揉他的头发,柔声道:“对不起,天黑路滑,我不敢开太快,让你久等啦!”   “我还以为姓江的不让你来接我呢!”兰煜坏笑道。   兰溪脸色微红:“怎么会?你需要我的话,任何时候我都会出现的。”   兰煜满足的笑起来:“嗯嗯,那咱们回去吧。我有点饿了,回家煮夜宵给我吃好不好?”   “好,我买了酒酿和小圆子,回家给你煮酒酿元宵。”   “尼桑最棒了!”兰煜忍不住在兰溪脸上亲了一下。   他们兄弟俩心无旁骛的亲昵,却不知道他们这模样落在旁人眼中是怎么样一幅画面。   两个俊俏得不像话的孪生兄弟,亲热的搂在一起,那画面真是说不出的暧昧诱惑。   “兰煜!”   一声突兀的呼唤将兰煜惊醒,他回头一看,却是个眉清目秀的男孩。   这男孩名叫白辉,跟兰煜颇有一段渊源。兰煜刚入行时,被安排跟同样是新人的白辉组队,寰宇原本想把他们打造成一个青春偶像组合,不过后来由于某些原因,这个计划最终流产。白辉如今混得有模有样,算是个小有名气的明星了。   “白辉?你怎么在这儿?”兰煜疑惑的问道。   白辉突然笑起来,指了指身后的马塞拉蒂跑车:“自然是陪人来玩的。”   兰煜看到白辉饱含深意的笑容,心中升起不好的预感,果然,只见跑车的门打开,从里面走出一个瘦高的男人。   兰煜看清男人的样貌,脸一下子失去了血色,下意识的挡在兰溪前面。   “兰煜,好久不见啊!”男人温和的笑道,先是深深的望了一眼兰煜,而后目光越过他,停在身后的兰溪脸上,嘴角的笑容又加深了几分。   “啊,韩总……好久不见!”兰煜勉强扯出一丝笑容,心里却暗暗叫苦。   眼前的这个男人名叫韩涛,是著名的影视投资人,在圈子里是呼风唤雨、跺跺脚就能引发地震的主儿。韩家的背景非常深厚,不仅有亿万家产,在黑白两道都极有势力,用一手遮天来形容都不为过。   韩涛此人看上去像个斯文的贵公子,其实是个不折不扣的败类,私底下的癖好变态血腥,男女不拘,喜欢性虐游戏,被他玩伤玩残的艺人不知有多少。   看着韩涛那饶有兴趣的目光,以及白辉幸灾乐祸的表情,兰煜的心像掉进了北极冰窟,冰凉彻骨。 作者有话要说:     ☆、不堪的往事   兰煜不禁回忆起那一段不堪的往事,那时候他跟白辉的偶像组合刚刚崭露头角,寰宇花了不少财力打造他们,请了名师培训他们歌舞,准备力捧他们的。不过出唱片要有人肯投资,一来二去,就找到了韩涛,寰宇的经纪人把白辉和兰煜引荐给他。   兰煜也不是傻子,圈子里的潜规则就算没亲身经历过,也多少有所耳闻,可是轮到自己的时候,才知道放下身段抛弃节操是多么艰难!   那一次兰煜磨磨蹭蹭的,故意迟到了,而相比来说,他的搭档白辉比他放得开,很早就到了。   当兰煜敲开宾馆房间时,立刻被震得呆在当场。   只见白辉的躯体上交错着殷红的鞭痕,四肢被捆绑起来,跪在床上高高的撅着屁/股,韩涛骑在他的背上。   兰煜面红耳赤,恨不得拔腿就跑。   韩涛看见他,身下的动作丝毫不停,一面□□一边笑道:“宝贝,快过来!”   兰煜想起经纪人对自己的反复叮咛,不得不硬着头皮走过去,韩涛就命兰煜站在旁边看着他们。   兰煜只能强忍着恶心,听着两人的喘息声和呻-吟声。   韩涛把白辉弄得哀声求饶,流出的血把床单弄湿了一片,才低吼着出来。   兰煜松了口气,以为韩涛满足了,自己可以暂时逃过一劫,可惜他到底是太傻太天真了。   韩涛靠在床头,让白辉给他点了一根烟,一边惬意的吸着事后烟,一边对着兰煜指了指胯-下。   兰煜难以置信的望着他,犹豫着不肯就范。   韩涛的脸色顿时阴沉下来,抬手甩了他一耳光,喝道:“贱货,愣着干嘛?快帮爷舔一舔!!”   韩涛力气很大,一记耳光甩得兰煜眼冒金星,白皙的脸颊立刻红肿起来,兰煜哪曾受过这等委屈,眉毛一扬就要反抗。   白辉怕兰煜驴脾气发作得罪了韩涛,赶忙给他使眼色,示意他不要冲动。   兰煜并非不知好歹,眼前这个男人是不能得罪的,一旦得罪他,他和白辉的唱片肯定要泡汤了,那么多日的辛苦训练就白费了,不仅如此,他们还可能就此被封杀,再无出头之日。   人在屋檐下,怎能不低头?他看着白辉满身的虐痕,想起经纪人的殷殷叮嘱,眼圈一红,终于慢慢的俯下身去……   算了,闭上眼睛,忍一忍就过去了!   兰煜拼命的给自己催眠,用颤抖的手握住那丑陋的东西,屏住呼吸将嘴凑上去……   可是嘴唇还没碰到那玩意,一股刺鼻的腥臭直充鼻腔,兰煜再也忍不住,直接呕吐出来。   兰煜狼狈的趴在地板上,弯着腰呕吐,吐得涕泪横流,恨不得把胆汁都呕出来。   韩涛的脸色跟锅底一样黑,恶狠狠的一脚踹在兰煜的胸口,将他踹出了房门。   兰煜此时已顾不得得罪贵人,一辈子不出头也无所谓,让他去含那恶心的玩意儿,他宁可去死!   兰煜连滚带爬的逃离了那噩梦般的地方,却不知白辉在他身后露出既怨恨又轻蔑的眼神。   兰煜得罪了财神爷,星途自然是毁了,偶像组合不了了之。而白辉却因为卖力伺候韩涛,成为力捧的对象,很快就出了个人唱片,开始崭露头角。  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,兰煜这事儿很快就传遍了整个圈子,很多人都笑他蠢,明明有大好的机会却不懂得把握。连他的经纪人都认为他是扶不起的阿斗,不识好歹,得罪了权势熏天的韩涛,不愿意再带他。直到后来黄林转做了经纪人,接手了兰煜,兰煜才能勉强混口饭吃。   事情过去四年了,兰煜本以为韩涛贵人事多,肯定不记得他了,谁料韩涛竟一口叫出了他的名字。   既然被认出来,兰煜总不能装作不认识,就想着随便打个招呼就赶紧走,离这个变态越远越好。   谁知韩涛却不肯罢休,一双眼睛在兰煜和兰溪脸上扫来扫去,问道:“这位是你的双胞胎兄弟吗?”   兰煜看出韩涛不怀好意,恨不得拉着兰溪赶紧走,但兰溪不知道韩涛的底细,看他和颜悦色的,还以为是兰煜的朋友,便点头道:“对,我叫兰溪,是阿煜的哥哥。”   兰煜急得恨不得捂兰溪的嘴,却已是来不及。   韩涛温柔的说道:“在下韩涛,有幸认识这么漂亮的双生子,真是我的荣幸。”     韩涛一边说,一边直勾勾的盯着他们,那湿乎乎粘腻腻的眼神,让兰煜联想起某种生活在肮脏的阴沟里的爬行动物,浑身起了一阵鸡皮疙瘩。   兰煜勉强镇定下来,解释道:“韩总不要误会,我哥……他不是圈子里的人。”   韩涛暧昧的笑笑:“呵,不是更好。”   兰溪感觉兰煜的手心满是冷汗,再迟钝也觉得事情不对了,说道:“阿煜,时间不早了,咱们回去吧。”   “我送你们回去吧?”韩涛笑道,全然不顾身旁的白辉脸色难看到极点。   兰煜赶紧说:“不必了,多谢韩总好意,我们自己开车的。”     韩涛不以为杵,和颜悦色的道:“好,改日我请你们出来玩,到时候请务必赏脸。”   韩涛说罢,揽着白辉的腰,大摇大摆的走进KTV。   白辉经过兰煜的身旁,怨毒的眼神瞪着他,轻声道:“恭喜你们了。”   看着兰煜的脸陡然变色,白辉心底涌起一阵奇特的快意。   装什么清高,还不是一样被人玩的贱-货!连他那一脸清纯的哥哥也同样逃不过被糟蹋的下场!   当初因为兰煜半途退场,害得他被韩涛变本加厉的折腾,差点半条命都丢了,他百般讨好韩涛,才得到走红的机会。表面看来,他是风光无限,可是谁知道他光鲜的外表下,浑身遍布的不堪入目的伤痕。   不过白辉还是认为为了成名,付出这样的代价是值得的。当初刚入行时,公司明明更看好兰煜,兰煜比他漂亮,也比他更有天赋,可惜那有什么用?   如今他证明了自己,他比兰煜有本事,有手段,当他名声鹊起,唱片出了一张又一张,兰煜却还是默默无闻的小角色。不过,最近兰煜却突然走了狗屎运,竟然演了电影主角,这让白辉暗暗嫉妒。   大抵人心都是如此,自己脏污了,就看不得别人比他干净,恨不得所有人都跟他一样。   当白辉远远看到兰煜俩兄弟,又察觉到韩涛目不转睛的盯着他们看,就故意出声打招呼,目的就是要把兰煜拉下水。   兰煜要是知道白辉卑鄙的心思,肯定一拳砸烂他的脸,可是这会儿他惊怒交加,急得六神无主,脑子里一直回荡着韩涛那句充满暗示性的话。   兰溪见兰煜魂不守舍的,忙追问他怎么回事,兰煜不想让哥哥卷入肮脏的事情,便随便扯了个谎言糊弄过去。 作者有话要说:     ☆、绞尽脑汁   回到家里,兰煜躺在床上,翻来覆去的怎么也睡不着。   韩涛一向霸道,做事不择手段,既然已经撂下那样的话,十有八九会对他们兄弟俩下手。想到这一点,兰煜恨不得扇自己两个耳光,早知道就不该叫兰溪去接他,以至于惹出这样的祸事,现在想来,真是后悔莫及!   兰煜长这么大,还是第一次感到如此焦虑绝望,即使是当初得罪了韩涛,被公司封杀的时候,他也没有那么慌过。   这一次同四年前不一样,那一次只涉及他自己,顶多是他的前途被毁,一辈子出不了头,虽然遗憾,但并不后悔。   可这一次却牵连到了他最宝贝的哥哥,一想到韩涛用那么露骨恶心的眼神看兰溪,兰煜就恨不得挖出他的眼珠子来!   那是他最亲的人,他誓言要守护的哥哥,他不允许任何人伤害他,绝对不允许!   然而韩家在京城可谓一手遮天,在黑道上也极有势力,韩涛作为韩家唯一的儿子,可谓权势熏天,他想要什么人,还不是手到擒来?   兰煜苦苦思索,想找一个办法摆脱困境。   他的签约公司寰宇娱乐,在业界薄有名声,但也是得罪不起韩涛的。他的经纪人黄林一向照顾他,但他毕竟只是个经纪人而已,能力有限,就算想帮他,恐怕也力不能及,一个弄不好,还会被连累。   至于其他人,就更不用考虑了。圈子里的人都是很现实的,谁会愿意为了一个小小艺人得罪有权有势的韩涛呢?   绝望之时,兰煜又想到了叶哲成,旋即就失笑了。且不说叶哲成跟他能有多少交情,就是叶哲成肯帮他,也未必有那么大的面子,能对付得了韩涛那个恶霸。   兰煜想了一夜,绞尽脑汁,也没有想出个办法来,急得头发都要白了,偏偏在兰溪面前还不敢露出任何异样,以免吓到单纯的哥哥。   无奈之下,兰煜只能去求助江慕炎,虽然他不喜欢这个男人,但这种情况下也只能求他,希望他至少能够救救兰溪。   江慕炎见兰煜神色惶急的偷偷来找他,心里已经有了不好的预感,听完兰煜的叙述后,眉头皱得能夹死苍蝇。   韩涛在整个京城都是响当当的,江慕炎对这个名字也不陌生。江家虽然也是富可敌国,但却是清白做生意的,跟黑白两道通吃的韩家,不可同日而语。简而言之,江家是得罪不起韩家的。   “江慕炎,你快想想办法,救救我哥吧!”兰煜用哀求的眼神看着他。   江慕炎看着兰煜那可怜兮兮的眼神,简直气不打一处来,恨不得狠狠揍他一顿。   “兰煜,你深更半夜的跑出去鬼混就罢了,干嘛还把你哥也拉下水?做事不经大脑,整天莽莽撞撞,三天两头的闯祸!你哥哥总不能一辈子帮你背黑锅擦屁股吧!你也不是三岁小孩了,什么时候能长点脑子啊!”   江慕炎气得狠了,像开机关枪一样对着兰煜一顿臭骂。若是放在平时,兰煜肯定会跟他争吵,但此时他内心也是悔恨自责,默默的含着眼泪,耷拉着脑袋,任由江慕炎训斥。   等江慕炎发泄完怒火,兰煜才眼泪汪汪的祈求道:“你骂我什么都行,打我一顿也没关系,我只拜托你,赶紧带我哥哥离开这里,最好到国外躲一阵子。”   江慕炎长长叹了一口气,为今之计,也只能如此了,三十六计走为上策,先避过风头再说吧。   江慕炎看兰煜凄惨的神情,心中不由的一软,道:“我会带你哥离开,保护好他。不过……我们走了,你怎么办?”   兰煜听江慕炎同意带走兰溪,心算是放下了一半,他向来在意哥哥远胜于自己,只要哥哥没事,他自己的安危倒在其次。   “我自然会有办法应付,你只管带哥哥离开。嗯,记得找个合理的理由,不要告诉他真相,否则他肯定不愿走。”     江慕炎揣度兰煜在娱乐圈混那么久,还是好端端的,必然有他的生存之道,于是放下心来,点点头道:“你哥哥交给我来,你不用担心。”   听到江慕炎的保证,兰煜终于放下心来,真心诚意的向他道了谢。 作者有话要说:     ☆、你喜欢我吗?   也不知江慕炎找了什么样的借口,反正第二天兰溪就跟着他一起去了遥远的欧洲。   知道哥哥平安无事,兰煜心中稍微安了心,此时却收到了韩涛通过手下发来的邀请。   “明晚八点,威斯汀酒店总统套间,恭候贵兄弟的光临。”   来得还真快!兰煜苦笑一声,深深的叹了口气。   若是可以,他也想一走了之,逃到天涯海角去,然而,他意识到,逃避并不能解决问题。   且不说韩涛的势力庞大,万一被抓到后果不堪设想,就算是真的成功逃脱,难道一辈子都只能躲躲藏藏的生活吗?   还有他的哥哥兰溪,也要一辈子逃亡在外,回不得故土么?   何况,他们兄弟俩一起消失,韩涛只要用心查一查,就能顺藤摸瓜查到江慕炎,到时候恐怕江家也会被连累。    换了一般人,也许不会那么极端,然而韩涛为人阴险,手段狠毒,但凡得罪过他的人都下场极惨。   兰煜以前得罪过他,惨遭封杀,过了好几年,韩涛身边环肥燕瘦的美人不知换了多少拨,兰煜那点子事才会被忘得七七八八了。好不容易这事渐渐淡忘,却因为偶然的邂逅再度引起韩涛的兴趣,而且是兄弟俩一起被他盯上,这可真是无妄之灾。   可是事已如此,再后悔也没用了,事情是他兰煜引起的,就得自己去解决。江慕炎说得对,他不能永远依赖别人,总是让哥哥背黑锅,帮他善后,这一次他必须自己独自面对。   韩涛点名要他们兄弟俩,如果最后只有自己一人赴约,到时候肯定不会有好果子吃,那个变态肯定会变本加厉的折磨自己。一想到韩涛的那些变态手段,兰煜就忍不住发抖。   也许,他真的是太傻太天真了,在这个圈子里,有谁能够独善其身,清清白白?他不愿屈从潜规则,可最终还是逃不过同流合污的下场。   兰煜的心里说不出的迷茫和无助,理智告诉他必须这样做,可是情感上却终是不甘心,不情愿……   最绝望的时候,兰煜的脑子里竟不由自主的思念起叶哲成来。   叶哲成虽然平素很冷淡,可是接吻的时候却很温柔,他的唇是那么柔软,眼神是那么炽热,总让他不由自主的沉沦……   明天……过了明天,就算不死,也不会再是原来那个干净的兰煜了。沦为玩物的肮脏的他,再也没有资格去肖想叶哲成,再也不配跟他在一起了。   一想到这里,兰煜的心就撕裂般的痛,他捏紧拳头,心里浮现起一个疯狂的念头……   兰煜鼓起勇气,拨通了叶哲成的电话。   这一次叶哲成倒是很快就接通了电话,兰煜不等他询问,就直接说道:“你在哪里?我想见你!”   兰煜的口气是如此的迫不及待,叶哲成微微一怔,倒也没有追问,就直接把地址报给了他。   兰煜冲出门去,开着他的二手小丰田,在深夜的霓虹灯下疾驰,不一会儿就到了叶哲成的住处。    叶哲成居住的是市中心的一处高档酒店式公寓,进出大多是外籍人士或者海归精英,兰煜那辆破丰田被保安拦住盘问,费了好一番口舌才获准入内。   兰煜停好车,一口气跑上楼,敲开了叶哲成的大门。   叶哲成的住处如同他的人一样,没有浮夸的装饰。浅色系的欧式家具,简洁而大方,地上铺着柔软的地毯,踩上去暖融融的。   此时已是深夜十点,叶哲成似乎刚洗完澡,头发湿漉漉的垂着,身上只穿了一件深黑色真丝睡袍,领口大敞着,能看到性感的胸肌,结实的大腿在睡袍下若隐若现的。   兰煜的脸微微发烫,下意识的别过眼睛。   叶哲成一边用毛巾擦头发,一边淡淡的问道:“想喝点什么?”   “呃……随便。”   叶哲成从酒柜里取出一瓶红酒和两个高脚杯,倒了小半杯红酒递给兰煜。   “朋友送的加州干红,味道还不错,来,尝尝看?”   兰煜低着头闻了闻,举起杯子一口喝干,咂巴着嘴赞道:“好酒!”   其实他心里乱哄哄的,根本没有品出酒的味道。来之前明明下定了决心,见到了叶哲成却又脑子成了一团浆糊。   叶哲成失笑:“哪有你这么牛饮的?糟蹋东西!”   叶哲成站起身准备给他加酒,却不料被兰煜从身后紧紧抱住。   “怎么了?”叶哲成拉开兰煜的手臂,转过身来询问。   “叶哲成……”兰煜鼓起勇气,眼睛直视叶哲成,“我问你,你……喜欢我吗?” 作者有话要说:     ☆、惹火   “叶哲成……”兰煜鼓起勇气,眼睛直视叶哲成,“我问你,你……喜欢我吗?”    叶哲成挑眉,下意识的想说几句戏弄兰煜的话,可是兰煜今天一反常态,不是平时嬉皮笑脸的模样。他的表情异常认真,眼圈微微发红,清澈明亮的眸子望着自己,那眼神带着一点点紧张,又有一点点期待,像害怕被主人丢弃的小狗一般,让人的心柔成一片。   被这样一双眼睛看着,叶哲成竟说不出话来,竟不由自主的点了点头。   兰煜心头一阵狂喜,激动得眼泪都要涌出来。天知道他是用了多大的勇气,才能这么不顾一切的深夜跑到叶哲成家向他表白。如果叶哲成拒绝他,他真的不知道该如何收场!   他知道明天肯定逃不掉被韩涛糟蹋的下场,所以趁着现在,他想把干净的身体给自己喜欢的人。   兰煜忍不住上前抱紧叶哲成,哽咽道:“谢谢,谢谢……”   “谢什么?傻瓜!”叶哲成怜惜的摸了摸他的头。   兰煜吸了吸鼻子,不好意思的咧嘴笑了。   傻瓜,他可不就是个傻瓜么?杀青酒那一夜,气氛正好,两情相悦,可他却为了在上在下的问题,愚蠢的拒绝了叶哲成,现在想想,可不是傻透了么?真的喜欢一个人,又何必计较在上在下,对象是叶哲成的话,被他上也是愿意的。   兰煜将搂着叶哲成的手收回,移到自己的腰间,干脆利落的抽掉了皮带,迅速的拉下拉链……   “你这是做什么?”叶哲成皱眉。   “叶哲成,我们做吧!”   客厅暖色的琉璃吊灯下,兰煜的身体笼罩着一层暧昧的朦胧,莹润白皙的肤色恍如一尊精美的玉雕。   兰煜的体型介于少年和青年之间,既有着少年般的青涩,又有着青年的成熟。俊秀的五官,修长的四肢,柔韧的腰身,恰到好处的肌肉,结实的小腹卧着两条性感的人鱼线。   叶哲成并非第一次见他的身体,可不管看多少次,这具身体始终对他有一种致命的吸引力,让他的理智濒于崩溃。   叶哲成眸色加深,喉咙发紧,竭力对抗着本能的冲动,“兰煜,你真的不后悔?”   “后悔?”兰煜笑着摇头,“不,我只后悔没有早点这样做。”   兰煜踮起脚,轻轻吻了吻叶哲成的脸颊:“叶哲成,我喜欢你,我想跟你做。”   咔嚓——   似乎听到心中的弦绷断的声音,叶哲成猛地搂住兰煜,用力的吻住了他……   两人激烈的拥吻,搂搂抱抱的从客厅转移到卧房,双双倒在柔软的大床上。         兰煜被吻得七荤八素,双手下意识的撕扯叶哲成的睡袍,那真丝睡袍本就轻薄,轻轻一拉便扯开来,露出成熟男性的性感躯体。   兰煜感受着掌心中男人的雄壮,身体也难以抑制的兴奋起来……   兰煜翻身骑跨到叶哲成的腰间,一边弯腰亲吻叶哲成,一边扭腰摆胯,让两人紧贴在一起相互摩擦。   “今天怎么这么主动?”叶哲成对兰煜异常的热情感到惊讶。   “怎么,你不喜欢吗?”兰煜无辜的眨眨眼,染了红晕的俊脸既清纯又诱惑。   “喜欢是喜欢,可是你真的想好了?别像上次那样,只管放火,不管灭火。”   叶哲成呼吸粗重,声音因为隐忍而暗哑,眼眸中闪动着幽暗的火焰。   兰煜感受得到,男人已经浑身肌肉绷紧,双手紧握成拳,看得出他已濒临爆发的边缘,却还在极力忍耐着。   兰煜的心底涌起一股暖流:他在乎自己,尊重自己,才会一再确认,宁可苦苦压抑欲望,也不愿伤害自己。   最后一丝犹豫也烟消云散了,他何其有幸,能遇到这样一个爱惜自己的男人。他心甘情愿的雌伏,放弃男性的尊严,把自己交给他………… 作者有话要说:     ☆、你有心事   身体明明已经无法承受了,心里却又忍不住想要更多,恨不得把毕生的激情都倾注在这短暂的一夜。   因为他知道,这只不过是一场美梦,这短暂的一夜是他偷来的幸福。等天亮了,梦就该醒了,幸福也到了头。   他多希望,天永远不要亮,梦永远不会醒,如此就不用面对即将到来的灾难。   这样想着,兰煜的眼泪不由得淌得更汹涌,声音也带上了哽咽。   叶哲成在激情中察觉到了兰煜的异样,忍不住停下来,俯下身子温柔的亲吻他泪湿的双眼   “别停,继续啊……”兰煜哭着抱紧了叶哲成。   叶哲成定定的看了他半晌,终于重新开始,比刚才更快速更用力的冲撞,一次又一次的将兰煜送上顶峰……   这注定是一个不眠之夜,两人疯狂的忘情的zuo爱,不知道做了多少次,身下的床单湿得可以拧出水来。   直到东方露出鱼肚白,激情才渐渐收散,兰煜筋疲力尽,连抬起手指的力气都没有了,只能趴在叶哲成的胸膛上喘粗气。     虽然身体疲累到极点,身体隐隐作痛,可精神却依旧清醒,毫无睡意。   望着窗外清冷的晨曦,聆听着男人强劲有力的心跳声,兰煜的心底泛出悲哀,心头说不出的酸涩。   目光落在叶哲成左臂的刺青上,那两枝玫瑰,鲜红如血,娇艳欲滴。兰煜情不自禁的伸出手指,细细摩挲那漂亮的花纹。   叶哲成抬起兰煜的下巴,突然说道:“你有心事。”   他用的是肯定句,不是疑问句。   兰煜一怔,嘴巴因为惊讶而微微张开,愣了半晌,才道:“你怎么知道?”   叶哲成默默的翻了个白眼,深更半夜跑到我家,二话不说就勾-引我上-床,你的表现那么反常,是个瞎子都能看出来好不好?   “以你那点可怜的脑容量,是想不出办法的,不如说给我听听。”   叶哲成的嘴巴还是一如既往的毒,若是放在平时,兰煜是不会往心里去的,可是他现在正情绪处于极度不稳定的状态,听了这话便忍不住恼了。   “我知道我很笨,你别理我,让我笨死算了!”兰煜赌气的翻过身,把背对着叶哲成。   叶哲成暗暗挑眉:呵,小家伙脾气见长啊!   男人在得到满足之后心情都会变得很好,叶哲成也不例外,不介意低下身段哄哄他别扭的小情人。   “说着玩呢,还真生气了?跟小孩子一样。”叶哲成伸过胳膊把兰煜搂入怀里,“我的意思是,你有心事不妨说出来,我帮你一起想办法。”   兰煜看着叶哲成温柔的眼睛,心里一阵感动,然后又是一阵难受。   叶哲成只是个新锐导演,在圈子里虽然有一定人脉,但跟权势滔天的韩涛还是无法相提并论。韩涛威胁自己的事,就算告诉叶哲成,也无济于事,反而徒然增加他的烦恼。   于是兰煜摇了摇头,道:“你别担心,我真的没事。”   叶哲成不禁皱起了眉头,冷冷地看了他一眼,道:“是因为韩涛吧?”   这一下兰煜真的惊到了,没想到叶哲成竟然知道了他和韩涛的事!   其实兰煜不知道,那一晚他和哥哥在KTV门口巧遇韩涛的事,早就在圈内传开了。   那间KTV本就是艺人们经常消遣的场所,当时兰煜兄弟和韩涛的谈话被不少人听到,在场的艺人都不是傻子,韩涛对兰煜兄弟俩表示出那么明显的兴趣,旁人不可能看不出端倪来。   八卦消息在圈子里传得最快,不出一天就传到了叶哲成耳朵里。叶哲成本来就对兰煜比较关注,刻意打听之下,其中的恩怨自然一清二楚了。   兰煜突然深夜到访,叶哲成原以为他是来求助的,可出乎他的意料,兰煜却二话不说,脱光了衣服跟他求欢,甚至在欢爱之后,依然跟个河蚌一样,闭着嘴不肯向他说出心事。   潜意识里,叶哲成希望兰煜对自己坦诚,更希望他能够信任并依赖自己。   谁知道兰煜却倔强的绝口不提,想要独力扛下这件事,明知道韩涛不会放过他,却还是不肯开口向自己求助,那倔强的模样让他不免有些心疼。虽然有些气他不肯信任自己,但终究不忍看他那么纠结痛苦,   “乖,不要闷在心里,说出来我帮你一起想办法。”叶哲成劝道。   兰煜呆呆地看着叶哲成,他能感觉到叶哲成发自内心的关心和爱护,忍不住吸了吸鼻子,把他跟韩涛的恩怨一五一十的倾吐了出来……   叶哲成静静的听完兰煜声泪俱下的叙述,摸了摸他的头发,道:“就这样?”   叶哲成的反应让兰煜十分意外,他原以为叶哲成就算不跟自己一起同仇敌忾的痛骂韩涛,至少也会对自己的遭遇表示同情,好言好语的安慰自己,谁知他的反应竟是如此的冷淡!   兰煜心里不禁有些难受,委屈的道:“什么叫做就这样啊?我都快要愁死了!”     叶哲成不屑的嗤了一声:“多大点事儿,值得你这么要死要活的?”   “什么嘛!你说的轻巧,你根本不能体会我的心情!反正犯事的也不是你!”兰煜气呼呼的撅起嘴,一骨碌爬起来,“哼,你不帮我就罢了,干嘛还这么冷嘲热讽的?本来也没指望过你,我是死是活都跟你没关系,我……我现在就走!”   叶哲成见兰煜说着说着就恼羞成怒的炸毛了,忍不住笑了起来。   兰煜弯腰去捡落在地板上的衣服,随着他弯腰的动作,乳白色液体从他雪白的臀缝中溢出来,说不出的yin糜。   叶哲成心中一荡,拦腰一把抱起他扔在床上,戏谑道:“你要带着我的子子孙孙们去哪儿?”   兰煜呆了一呆,才明白过来,脸一下子红到耳根。   叶哲成这家伙,以前只知道他嘴巴毒,却没想到脸皮还这么厚!顶着一张冰山禁欲的脸,面不改色的说出这种下流话来调戏自己,真是人不可貌相!   兰煜恨恨的瞪了他一眼,赶紧扯过床单裹住赤-裸的下-身。   叶哲成似笑非笑的欣赏他面红耳赤的窘态,慢悠悠的道:“我什么时候说过不帮你了?”   “嗯?”兰煜猛然抬头。   “你真的要帮我?”兰煜又惊又喜,但随即又满面愁容的摇摇头,“唉,还是算了,韩涛那人渣心肠歹毒,韩家权势又大,你还是算了,万一得罪他,以后你的日子也不好过。”   “得罪他?哼,凭他也配!”叶哲成冷笑道,“本来我是犯不着跟那种人渣打交道,不过谁让他不长眼睛惹到了我的人!”   “你的人?”兰煜咀嚼着这句话里面的情愫,心里又是甜蜜又是羞涩,脸更红了。   叶哲成温柔的握住兰煜的手,顺势将他揽入怀中,揉了揉肉感十足的翘臀,叹道:“是啊,好歹你现在已经是我的人了,怎么着我也得罩着你,不能让你被人欺负了去!”   叶哲成虽然笑容戏谑,在他屁股下面的手还有吃豆腐的嫌疑,但他的眼神温柔如水,语气更是笃定坚决,显示出他的决心。   兰煜呆呆的看着叶哲成,一颗心像裹了蜜糖,又像大旱沙漠里遇到一场及时雨,竟怔怔的说不出话来,只是眼圈渐渐红了,双手用力的回握叶哲成的手。   “对不起,我刚才不该跟你发脾气……”兰煜先是态度诚恳的道了歉,然后又迫不及待的问,“可是你要怎么帮我呢?韩涛他可不是好惹的!还有我哥哥那边……我绝对不能让哥哥出事!”   叶哲成低头亲了亲兰煜的额角,柔声道:“好了,知道了,你不用操心,这个事情交给我来处理,好不好?现在,你给我乖乖的睡觉,睡醒就没事了。”   兰煜虽然满腹疑问,然而叶哲成胸有成竹的态度感染了他,让他莫名的安心下来。   他知道叶哲成并不是一个会轻易承诺的人,但一旦答应了就会做到。叶哲成对于他如老师亦如兄长,他对叶哲成有着莫名的信任,仿佛天塌下来,叶哲成也会帮他顶着。       听着叶哲成有力的心跳,兰煜悬在半空中没有着落的心安定下来,紧张忧虑的情绪一扫而空,于是几日来积压的的疲劳困倦一起袭来,他靠在叶哲成怀里,迅速的沉入了梦乡……   叶哲成望着臂弯里熟睡如婴儿的兰煜,露出一个宠溺的笑容。   果然是心思单纯的家伙,心事一倒出来,马上就能呼呼大睡,真是心宽的可以,不过,难得他对于自己如此全心全意的信任,被喜欢的人依赖的感觉还真不错!   云雨缠绵了一整夜,叶哲成却没有丝毫困意,只是痴痴的望着怀里的兰煜,好像怎么也看不够似的。   想起兰煜昨晚来找他时,那凄惶的表情,绝望的眼神,缠着他□□时的疯狂,叶哲成不禁心头微痛。   他顶着那么巨大的压力来找自己,必定是抱着破釜沉舟的心情吧?   韩涛这个人渣!竟用如此卑鄙的手段逼迫兰煜,真是不可原谅!他绝对不允许韩涛再来伤害兰煜!叶哲成眼神冰冷,用力捏紧了拳头。   陪着兰煜在床上躺了一会儿,等他呼吸平稳,陷入熟睡,叶哲成才轻轻的将他的脑袋挪开,放在枕头上,蹑手蹑脚的下了床。   到卫生间洗漱一番后,叶哲成披上睡袍走进书房,面无表情的翻开桌上的电话薄,盯着其中的一串号码看了半天,表情有些复杂。   但旋即,叶哲成用力的抿了抿唇,似乎下定了某种决心,拿起手机,拨通了电话…… 作者有话要说:  缺少的部分你们自己找一下文案的入口哈~~   ☆、权贵之家   环境优雅的咖啡厅,回荡着悠扬的钢琴乐声。   兰煜低着头啜饮一大杯冰摩卡,午后和煦的阳光斜射在他俊逸的侧脸上,将他漂亮的五官笼罩上一层淡金色光芒,连浓密纤长的睫毛都清晰可见。   胖胖的经纪人黄林坐在他对面,滔滔不绝的说着话。   “……要我说你运气还真是好啊,没听说过有人得罪了韩涛还能没事的,你小子倒好,得罪了他两次,居然能化险为夷,简直是奇迹啊!”   兰煜听黄林长篇大论的说完,才抬起眼,问道:“所以说,现在我没事了?”   黄林点点头:“没事了,老总让你安心,在寰宇好好干。”   “这次的事,真的这么容易就过去了?姓韩的……就这么善罢甘休了?”兰煜难以置信的眨巴着眼,实在不敢相信这么大一场祸事,就这么轻描淡写的化解了。   黄林满怀感慨的叹了口气:“是啊,这一次,你是遇到贵人了,回头一定要好好感谢叶导的救命之恩!”   果然是他的帮忙吗?兰煜心底一阵激荡。   这次是该好好谢他,不过……昨晚自己不是已经以身相许了嘛?兰煜想着,脸颊不禁微微发烫。   “那个……叶哲成到底是怎么做到的?韩涛那个王八蛋可不是好惹的!”兰煜虽然二,却也不是不通世事,韩涛既然放出话来,显然是志在必得的,兰煜想不通叶哲成到底做了什么,才能让韩涛同意放过自己。   像兰煜这样天生一根筋,脑子少根弦,天天闯祸的,却总能逢凶化吉的,是不是就应了那句古话——傻人有傻福?   兰煜惹上韩涛的事,黄林自然第一时间就知晓了,而且韩涛还对寰宇高层放出话来,说要抬举兰煜兄弟俩,一副志在必得的模样。   黄林得知后,心里既担忧又歉疚,毕竟兰煜因为参加自己的生日寿宴,才会在KTV碰上韩涛的。不过即使心怀歉疚,黄林也是想不出什么办法能帮兰煜,韩涛这等人是他一个小小经纪人惹不起的。   原以为这一次兰煜在劫难逃,谁知过了两天,韩涛竟然主动取消了邀约,言语之间还颇为客气。   黄林和寰宇高层都被弄得莫名其妙,韩涛这么前倨后恭的态度让人摸不着头脑,不过他们的消息也很灵通,很快就查出了缘由。   查明缘由之后,连黄林都吃了一惊。没想到这次的事竟然惊动了叶家,叶家家主叶明睿亲自出面,以前辈的身份敲打了韩涛一番。   在这个圈子里,年纪轻轻就能当总导演的,肯定是有些来头的,黄林猜想叶哲成肯定也不例外,但他没想到叶哲成有那么惊人的背景。他竟然是叶家的人,而且是叶明睿的大儿子!   说起叶家,那是比起韩家还要声名显赫的家族,韩涛的父亲在发迹前就是在叶老爷子,也就是叶哲成的爷爷手下混的,后来才独立门户,自己创下一份基业。所以说叶家对于韩家是有栽培之恩的,韩涛再嚣张,在叶明睿面前也要恭恭敬敬的叫一声“世伯”。   况且,韩家只是在京城有势力,而叶家却真正的权贵之家,势力遍布全球各地,可以说,韩家跟叶家根本不是一个等级的。   叶家这一代的当家人便是叶明睿。外人只知道叶明睿娶了金融巨子王海的女儿为妻,生有一子一女,但事实上叶明睿还有一任前妻,就是叶哲成的母亲凤菱。不过,这一段婚姻持续时间很短,离婚后凤菱带着尚在襁褓中的叶哲成离开了中国,远赴英伦定居。   叶哲成回国后,一直保持低调,旁人都只知他是英国留洋回来的新派导演,却不知他还是叶家的后人。若不是这一次为了兰煜出面化解危机,他的身份恐怕还会继续隐藏下去。   黄林把自己了解的情况一五一十的告知兰煜,兰煜惊讶的圆睁了双眼。   兰煜能在娱乐圈平安的混过几年,得益于他对于原则的把握。他坚信,要想获得成功,还得靠实力说话,凭借日积月累的努力。靠着歪门邪道的潜规则上位的,就算能在短期得益,但终究不能长久。   也正因为这样,不管是韩涛也好,别的什么贵人也好,他都不肯去伺候,宁可靠着自己的努力一步一脚印慢慢积累,也不愿走捷径。   可是没想到叶哲成的背景竟然比韩涛还惊人,叶家长子,是何等尊贵的身份!   叶哲成这么一出面,无疑给兰煜打上了一个标签,人们从此都会把他当做叶哲成的附庸了吧?   兰煜对于特权阶层向来敬而远之,不愿意跟他们沾上关系,他知道在这些人眼里,他这样的小艺人不过是可以随便亵玩的玩物,却没想到,他生平第一次动心,竟然招惹了这样一个了不得的人物,还跟他发生了最亲密的关系。   想到这里,兰煜再也坐不住了,他有一肚子话想要询问叶哲成,一刻都等不了。   兰煜匆匆的跟黄林告别,开车驶向叶哲成的公寓。 作者有话要说:  祝大家六一儿童节快乐哦,永远保持一颗童心^^   ☆、我好想你哦,尼桑~       一辆破旧的丰田车缓缓停在叶哲成的楼下,兰煜抬腕看了看表,才五点出头,叶哲成这时候还没回家。   兰煜也不着急,把车子熄了火,摇开车窗,就这么坐在车里面等叶哲成回来。   昨夜折腾了一晚,兰煜醒来时已接近中午了,浑身骨头都像散了架一般。   叶哲成早已离开,只给他留了一张纸条,让兰煜乖乖在家休息,厨房里有煮好的粥,起来了可以吃一点。他晚上六点以后回来。   兰煜腰酸腿疼,但一想起韩涛的事悬而未决,哪里有心情休息,虽然叶哲成答应会帮他,但兰煜总是有些不放心,于是偷偷跑出来找黄林打探消息。   从黄林那里得到的消息让兰煜暂时放下了心中的大石,但叶哲成的真正身份又令他震惊不已。   开车一路狂驰,冷风吹乱了他的头发,却也让他发胀的头脑冷静下来。   叶哲成固然是隐瞒了身份,可是到底是帮了自己一个大忙,让他们兄弟俩摆脱了韩涛这个恶魔的纠缠。就凭这一点,兰煜就对他感激万分,更不要说叶哲成对他还有知遇之恩、师徒之谊。   兰煜想起昨晚来找叶哲成时的心情,在绝望无助之中他唯一想见的人就是叶哲成,心甘情愿的雌伏于他的身下,将自己的身和心全部毫无保留的奉献给他。那时候兰煜并不知道叶哲成的身份,也没指望叶哲成能够救自己,只是单纯的想要他而已。   兰煜多少还是了解叶哲成的,尤其是在有过如此亲密的接触之后。叶哲成是典型的面冷心热,所谓刀子嘴豆腐心,就是形容他这种人的。   叶哲成一夜未眠,一早就出门,肯定是帮自己解决难题去了,走之前还细心的煮了粥,以便兰煜起床就能喝热粥。   兰煜透过车窗,望着小区里一栋栋高楼,在京城中心地区租上一套这样的公寓价格不菲。然而,身为叶家大少爷,这样的公寓跟叶哲成的身份并不匹配。   以叶家的权势,叶哲成应该住着豪宅,开着跑车,奴仆成群,过着奢侈的生活才对,然而,叶哲成却自小就远离故土,跟母亲在万里之外的英伦过了那么多年,回国之后,也是独自一人在外面租房,似乎要跟叶家划清界线。   从黄林的叙述中,不难猜测叶家内部的关系恐怕并不简单,像这样的豪门世家藏着多少的心酸和血泪,恐怕不足为外人道。叶哲成顶着叶家大少爷的身份,但实际上背后又有多少不为人知的隐秘呢?   兰煜想起初见叶哲成时,他那冰冷的脸、淡漠的眼,不由得隐隐为他心疼起来……   就在兰煜浮想联翩之时,他的手机突然响起来。他拿出手机一看,是兰溪打过来的。   自打出了韩涛的事儿,兰煜就自觉愧对哥哥,又怕江慕炎骂他,连电话都不敢多打给兰溪,不过现在问题解决了,兰煜的心情也不再抑郁。   于是,兰煜一脸喜悦的接起电话,甜甜的叫了一声:“尼桑~”   虽然兰溪才离开两天,兰煜却感觉分离了很久,心中十分挂念,而兰溪亦是如此。两人远隔万里的聊起天来。   江慕炎将兰溪带去了瑞士,找借口说要带他出去旅游。   自始自终,兰溪都是被瞒得死死的,压根儿不知道韩涛的事,在这一点上,兰煜和江慕炎配合默契。     兰溪还是第一次去那么远的国家,兴奋的跟弟弟分享着异国见闻。   “……阿煜啊,你不知道,这里的雪山真是美极了,像梦幻仙境一样呢!可惜你不能来……”末了,兰溪满怀遗憾的说道。   兰煜静静地听着兰溪的叙述,嘴角愉悦的翘起来:“没关系啦,下次还有机会的嘛!你记得多拍些照片回来给我看,哦,还有,听说瑞士巧克力很好吃,多带点回来!”   “嘿,我就知道你喜欢这个,早就买好了哦,各种口味都有,回来让你吃个饱!”   “果然还是尼桑最爱我了~”兰煜习惯性的对哥哥撒娇,嗓子甜得腻人,“你要早点回来,我好想你哦,尼桑~”   这一番越洋电话打了足足有半个小时,兄弟俩才意犹未尽的收了线。   兰煜将发烫的手机揣回裤兜,眼角余光捕捉到两道视线射过来,猛地一抬头,才发现叶哲成正站在自己的车旁,含笑望着自己。   糟糕!这家伙不会是来了很久了吧?   要是这样,他对着哥哥撒娇的模样岂不是都落在他眼里了?   兰煜低咳了一声,问道:“你……你什么时候来的?”   “就在你喊‘尼桑,我好想你’的时候。”叶哲成揶揄道。   兰煜的脸刷的红了,几乎不敢直视叶哲成的眼睛,心想这下子真是糗大了!   叶哲成见他埋头做鸵鸟状,也没有再为难他,拉开车门让他下车。   “不是让你好好呆在家里休息么,怎么又跑出去了?”叶哲成一边数落兰煜,一边把手摸到兰煜的翘臀上,“精神这么好,你这儿难道就不疼吗?”   兰煜嗷的一声惨叫起来:“哎哎哎,疼疼疼……疼啊!”   叶哲成不碰还没事,一碰到那个隐秘的部位就传来一阵撕扯般的疼痛。兰煜脚下一软,差一点跪倒在地。   叶哲成眼疾手快的扶住他,笑着道:“爱卿平身,不用行这样的大礼。”   兰煜怒瞪坏笑的罪魁祸首,自己这样子到底是谁弄得呀,还只顾着说笑话,实在是太过分了!   叶哲成看兰煜浑身的毛都要竖起来,一副快要炸毛的模样,也见好就收,不再调戏他。   叶哲成低头吻了吻兰煜的前额,柔声道:“好了,咱们上去吧,我给你做海鲜大餐,好不好?”   被叶哲成这么温柔的对待,兰煜的心不争气的砰砰乱跳,炸开的毛立马被撸顺了,任由叶哲成搂着走入电梯。 作者有话要说:     ☆、洗手作羹汤    进了家门,叶哲成扶着兰煜坐在沙发上,问道:“还疼得厉害么?”   兰煜把脸埋在叶哲成的肩膀上,小声道:“还行。”   “我买了药膏,你把裤子脱了,我帮你涂一点。”   兰煜脸埋得更深,红着脸使劲摇头:“不,不用了,已经不怎么疼了。”   叶哲成见兰煜坚持不肯,也无可奈何,只好温柔的摸了摸他的头顶。兰煜的头发又黑又软,摸着手感极好,叶哲成揉了又揉,颇有些爱不释手。   兰煜在外面跑了一下午,身体有些疲劳,脑袋被这么温柔的按摩,只觉得很舒服。他自动的在叶哲成怀里找了个舒适的位置,闭着眼睛享受他的抚摸。   这么毛绒绒的一大只拱在怀里,令叶哲成产生自己养了一只皮毛华丽的大型犬的错觉。   两人在沙发上腻了一会儿,叶哲成见天色渐暗,便问:“饿不饿?我去给你做晚餐。”   兰煜含含糊糊的嗯了一声,他肚子确实饿了,毕竟中午只喝了一碗粥。可是他又觉得很困,上下眼皮直打架,赖在沙发上不想起来。   叶哲成让兰煜躺在沙发上,拿了一床毯子给他盖上,然后进厨房准备晚餐。   兰煜在迷迷糊糊中睡了过去,不知过了多久,只觉得鼻端萦绕着诱人的香味,肚子里的馋虫被勾得蠢蠢欲动,他揉了揉眼睛,从沙发上爬起来,寻着香味走到厨房。   叶哲成穿着素色围裙,白衬衫的袖子挽起,露出古铜色的结实小臂。   煤气炉上煨着一锅浓汤,咕噜咕噜的冒着气泡。平底锅里煎着两块鳕鱼,雪白的鱼肉躺在金黄色的橄榄油里,发出滋滋的声音,诱人的香味弥漫在厨房里。   叶哲成拿着长柄木勺,轻轻搅拌汤锅,从锅里舀出一点儿汤汁,送到口中品尝。品尝之后,他的眉心微微皱起,然后挑了一点盐加入汤中。   叶哲成给人的总体感觉是清冷而高傲的,仿佛不食人间烟火,若非亲眼所见,实在难以想象他竟然还有这么居家的一面。   这样骄傲冷峻的男人居然愿意为了自己洗手做羹汤,兰煜鼻子酸酸的,感动得不行。   叶哲成穿着正式衬衫,外面却套着围裙,这样略显违和的打扮竟然是如此的英俊迷人,兰煜痴痴的望着他,眼珠子都不舍得转动。   兰煜在门口站了好一会儿,叶哲成终于发现了他。   “小懒猪睡醒了?”   兰煜喃喃的道:“真看不出来,你还会做饭。”   “在国外生活,做饭是基本技能啊。”   “嗯,那我来帮你打下手吧?”兰煜不想吃白食,想积极表现一番。   叶哲成揶揄道:“看你那笨手笨脚的样子,平时肯定不下厨的吧?”   兰煜不好意思的揉揉鼻子,不吭声了。平时在家里都是兰溪做饭,兰煜偶尔下一次厨,不是摔了盆子就是砸了碗,久而久之,兰溪就再也不许他进厨房了。   好在叶哲成并没有继续这个话题,指着锅里的鳕鱼说道:“我朋友刚刚送了一箱新鲜海产过来,这深海鳕鱼肉质鲜嫩,你今天有口福了!”   叶哲成将煎得两面金黄的鳕鱼块盛到碟子里,配上新鲜的生菜小番茄和土豆泥。雪白的鱼块、翠绿的菜叶、鲜红的番茄、黄色的土豆泥,几种不同的颜色摆在一块,这盘菜色香味俱全,看着就让人食欲大增。   弄完主菜,叶哲成又取出汤碗,舀了两碗热腾腾的浓汤。那汤底是玉米浓汤,里面还放了鸡茸和蘑菇,黄澄澄的很是诱人。   兰煜乖乖的在餐桌边坐好,等待喂食。叶哲成熟练的铺好桌布,摆好刀叉,端菜上桌。   两人面对面的坐着,开始用餐。兰煜早就饥肠辘辘了,顾不得矜持,埋头大口吃起来,边吃边发出呜呜的声音。   叶哲成被他这副吃相逗乐了,笑道:“你呜呜什么?不好吃?”   兰煜眼泪汪汪的猛摇头:“不不不,是太好吃了,我太感动了,忍不住就呜呜了!”   看到自己的劳动成果被肯定,叶哲成心情大悦,忍不住捏了捏兰煜的脸:“乖,慢点吃!”   可是实在太美味了,兰煜根本停不下来,风卷残云的吃完了盘中菜,吃得干干净净,就差没把盘底都舔干净了。   叶哲成看着兰煜的目光透出一丝宠溺,表情特别的温柔。   “可惜你今天不宜吃生冷的东西,不然我可以做生鱼片给你吃。”   兰煜一听立马双眼放光:“那下次做给我吃吧!”   “有没有下次,要看你的表现了。”叶哲成笑道。   兰煜主动跨坐到叶哲成大腿上,谄媚的摇着叶哲成的手臂,央求道:“一定,我一定会好好表现的!”   “真的?”叶哲成眉毛微挑,一脸质疑。   “真的!真的不能再真!”兰煜背后隐形的尾巴摇得很欢。   “冰箱里还有提拉米苏,要不要吃?”   连饭后甜点都准备了,简直不能更棒!兰煜点头如捣蒜:“要的要的!”   “你乖乖听话,我就给你吃。现在去床上,脱了裤子趴好。”   兰煜只觉菊花一疼,哭丧着脸道:“别啊,我那里还没好呢!”   “想什么呢?”叶哲成拍了拍他的翘臀,“我是要看看你的伤口,给你上药。”   兰煜又羞又窘,扭扭捏捏的道:“不用麻烦你,把药膏给我,我自己来就行了。”   “你屁股上长了眼睛,能看到自己的菊花?”叶哲成毫不客气的讽刺他,不由分说的把兰煜拖进卧室,一把扒下他的裤子,露出光溜溜的屁股蛋儿。   见无论如何躲不过去,兰煜也只好放弃挣扎,闭着眼睛装死了。 作者有话要说:     ☆、往事 作者有话要说:  前面两章请从文案的链接进入~   兰煜头枕着叶哲成的手臂,轻轻抚摸他小臂上的纹身,墨色的枪管和鲜红的玫瑰构成了一幅对比强烈的图案。   “这是什么图案啊?”兰煜前一晚就注意到了,但一直没有机会询问。   “枪炮与玫瑰啊,这都看不出来?”   兰煜再孤陋寡闻也不至于没听过枪炮与玫瑰的大名,哦了一声,问道:“你喜欢摇滚啊?”   叶哲成淡淡一笑:“年轻时玩过一阵子。”   不知为何,兰煜感觉叶哲成的笑容看似轻描淡写,却带着怀念和惆怅的味道。   兰煜盯着叶哲成的纹身,脑子不知怎么抽了一下,突然问:“哎,那你有没有穿舌环?”   “你跟我亲吻过那么多次,我有没有穿舌环你感觉不出来?”叶哲成哭笑不得,“你怎么想起来问这个?”   “没有啦,只是看到过很多玩摇滚的除了爱纹身之外,还会穿舌环。”兰煜突然挤眉弄眼,暧昧的笑起来,“听说穿了舌环,那啥的时候会特别刺激哦!”   叶哲成挑眉轻笑: “哦,是吗?那你去穿一个,让我体会一下?”   兰煜冲他做了个鬼脸:“才不呢!在舌头上穿洞,想想都疼啊,我最怕疼了!”   “胆小鬼!”叶哲成宠溺的将兰煜搂进怀里。   兰煜被叶哲成抱在怀里,浓浓的幸福感充盈全身,忍不住抬头亲了亲他的下巴:“叶哲成,我喜欢你……”   叶哲成闻言,不由得弯起唇角,深邃的眉眼带着情意。   “这话你昨天已经说过很多遍了,除了这个还有别的么?”   “嗯……还有……谢谢你!”兰煜是真心诚意的道谢,同时心里又隐隐不安,“你为了帮我,一定付出了不少代价吧?请叶家出面,肯定费了不少事吧?”   兰煜虽不知道叶哲成怎样请动叶明睿出面说情,但是叶哲成独自租房住在外面,而不是住到叶家的豪宅,而且叶哲成绝口不提自己跟叶家的关系,由此可见,这对父子的关系应该不是那么亲密的。   果然,叶哲成的脸色冷了几分,淡淡的道:“你都听说了?”   兰煜点点头,伸出手握住了叶哲成的手掌,似乎想给他一些安慰。   叶哲成好笑的拍拍他的手背,道:“你别把事情想得太复杂,又不是八点档电视剧,我们家的事没有那么狗血。你要是真的有兴趣,我可以说给你听。”   “嗯,你愿意说就说,不用勉强啦!”兰煜嘴上这么说,可是心里好奇得要死,双眼亮晶晶的,一脸渴盼的望着叶哲成。事实上,关于叶哲成的任何事情,他都渴望了解。   “唔,事情跟你听到的应该差不多吧……   我的母亲是个古董商的独生女,祖籍香港,但自小在国外长大,受的是正统的西方教育。在她十八岁的时候,去法国游玩时邂逅了我的生父叶明睿,两人相恋,我父亲求婚成功,带着我母亲回到中国。   不过好景不长,很快这段婚姻就出现了矛盾。我母亲是个很西化的女子,独立张扬,个性很强,可是叶家,如你所知,却是个很传统的中式家族,规矩极多,我母亲不堪其扰,尤其是跟我奶奶的关系很糟糕。我父亲是个孝子,总是劝我母亲忍让,我母亲却不愿意,两人为此经常争吵,夫妻情分就在日复一日的争吵中消耗殆尽了。   这样的矛盾日积月累,终于在母亲生下我之后彻底爆发,我奶奶要求把我抱到身边养,我母亲一气之下,就瞒着父亲带我悄悄离开,只给我父亲留下一份离婚协议,声称不要任何财产,只带走自己的骨肉。   就这样,我还在襁褓之中就被母亲带到了英国,在那里长大。不过我虽然在英国长大,但对于中国文化很有兴趣,于是毕业后回到了中国,回国之后没多久,叶家不知道通过什么渠道得知了我,叶明睿亲自来找我,想跟我父子相认,还跟我忏悔说当年对不起我们母子,希望我回归叶家,让他有机会补偿我。   可是我并不想认他,二十几年来他从来没尽过一天父亲的责任,却贸贸然找来让我认他,这也太奇怪了!我跟他除了血缘关系,几乎可以说是陌生人。何况他如今又有了家庭,有妻有子,我何必去掺和叶家那一趟子浑水?”   兰煜听得频频点头,若是换了普通人,天上掉下个亿万富翁的爹,还不乐死,但是叶哲成显然不是那种趋炎附势的人。   “所以说,你真的是为了我才去求叶……呃……求你父亲的?那我真的是给你添麻烦了。”兰煜难过的说。   “不,我愿意认他,并不完全因为你。”叶哲成摸了摸兰煜的头以示安慰。   “那是因为什么?”   “是因为我母亲……她跟我说,不快乐的事就好像包袱,背负的越多,人生就越沉重。当年的事情不完全是我父亲的错,她当年年轻气盛,也有一部分责任。她劝我放下包袱,不要被过去所累,活在怨恨中,该谅解的就谅解。”   “你母亲好伟大,真是奇女子!”兰煜忍不住竖起大拇指赞叹。   叶哲成似乎噎了一下,摇头苦笑道:“等你以后见到她,恐怕就不会这么认为了。”   叶哲成说完父母的往事,似乎陷入了沉思,半晌,突然道:“阿煜,你陪我回一趟伦敦吧。”      ☆、伦敦   在震耳欲聋的轰鸣声中,一架银灰色波音客机在跑道上起飞,冲入碧蓝的天空。   兰煜第一次出国,还是去那么遥远的国家,难以掩饰激动的情绪,同时又有一点点不安。   叶哲成拿着英文报纸,自顾自的阅读,兰煜却静不下心来,见叶哲成不理会他,就凑过去找叶哲成说话。   “听说,英国的天气都好差,潮湿阴冷,天天都下雨,是不是那样啊?”   “英国人是不是又傲慢又冷漠,还很保守呢?”   “还有,英国是不是只有炸鱼薯条那种垃圾食品啊?”   ……   一连串连珠炮似的问题向叶哲成发射,叶哲成只是冷冷的抬起眼皮,那表情似乎压根儿不屑于回答兰煜这些愚蠢的问题。   “问这么多干什么,去了不就知道了吗?”   “呃……”兰煜搓了搓手,局促的挪了挪屁股,看着叶哲成,欲言又止。   “你到底在紧张些什么?”叶哲成不解的问道。   “我……我们去了……会不会……去拜见你母亲?”兰煜涨红了脸,终于把心底藏了许久的疑问问了出来。   他跟叶哲成才刚刚……呃……滚过床单,这么快就要见家长了嘛?会不会发展太快了一点?兰煜一面感到紧张,另一方面又有点小小的得意。   叶哲成愣了一下,旋即失笑起来,用力的揉了揉兰煜的头发,道:“傻瓜!你想到哪里去了?我们这次去伦敦是做电影后期配音的。”   “欸?配音?”不是去拜见家长的么?兰煜傻傻的瞪大眼睛。   “是啊,国内的后期制作水平不行,我的影片都是在国外完成后期制作的。”叶哲成解释完,似笑非笑的打趣,“怎么,这就急着要拜见婆婆了?”   “什么婆婆啊?别胡说八道!”兰煜脸红得像番茄,“你母亲不是在英国嘛,你难得回去一趟,难道不需要去见见她?”   “就算你想见婆婆,这次也是见不到的,因为我母亲现在可不住在英国。她的腿有风湿,英国的气候不适合她,早在几年前就搬去温暖的南欧了。”   “哦,这样啊!”兰煜松了一口气,不用见家长也好,至少没压力,且不说叶哲成的母亲是否接受自己儿子找了个男的,他自己的心理上都还没准备好呢。   叶哲成像是看出了兰煜的顾虑,安慰道:“你不用介意我母亲,自从我成年以后搬出去独立生活,她就不怎么管我了。”   某种程度上,叶哲成更像一个典型的西方人,很早就独立生活,亲情观比较淡漠。   兰煜甜甜的嗯了一声,趁机蹭过去,把脑袋靠在叶哲成肩膀上。   说起来,这还是他跟叶哲成第一次单独出游呢,虽然是为了公事,但也是难得的独处机会。   兰煜的脑海里飘起了浪漫的粉色泡泡,直接把这次英国之行当成了他们俩的蜜月旅行。   经过十几个小时的飞行,飞机终于降落在伦敦的希罗斯机场。   从机场走出来,正是正午时分,跟兰煜想象中的阴冷天气不同,伦敦艳阳高照,灿烂的阳光穿透薄薄的云层照射下来,令人心情明媚无比。   叶哲成叫了一辆的士,轻描淡写的报了个地址,司机听完之后,脸上立刻露出肃然起敬的神色。   出租车一路疾驰进入市区。兰煜透过车窗,好奇的打量窗外的异国风光。   车子带着他们掠过井然有序的街道,双层的红色巴士和造型古朴的黑色出租车穿行其间,街道两旁是富有历史感的建筑,泰晤士河上架着一座座漂亮的桥……   古典和现代的完美结合,造就了这样一座极具魅力的国际化大都市。   出租车载着他们抵达位于切尔西区的老洋房,兰煜虽然不熟悉伦敦的地形分布,但这一带的街区整洁安静,住宅精致豪华,想必住在这里的人非富即贵。   毕竟长途飞行了那么久,在飞机上也没休息好,又有六个小时的时差,等于快二十个小时没有睡觉了,两个人的精神都不免有些困顿。   叶哲成带着兰煜到快餐店买了两个三明治,简单的填饱了肚子,然后就回到房子里,直奔卧室的大床,两人抱在一起,狠狠的补了一觉。 作者有话要说:     ☆、叶导请客~   这一觉睡得昏天暗地,等兰煜醒过来,天色已经完全黑了。   兰煜睡得迷迷糊糊的,眼睛都睁不开,只隐约感觉叶哲成从床上坐起身。   叶哲成将手机开了机,很快就听到嗡嗡嗡的振动声,无数短信跳了进来。   叶哲成回伦敦的事情并没有瞒着他的朋友们,所以伦敦的朋友都纷纷来联系他。   短信还没来得及回,就有电话打了进来,叶哲成看了一眼身旁闭着眼睛的兰煜,悄悄的从床上起来,走到客厅去接电话。   兰煜其实已经清醒了,只是下意识的想赖床而已,虽然闭着眼睛,耳朵却时刻关注着叶哲成的动静。   叶哲成离开卧室,去了客厅,然后开始叽叽咕咕的说话,说的是英语,不时地还发出爽朗的笑声。   叶哲成向来是不苟言笑的,偶尔的笑容,也是礼节性的,可是兰煜听得出,他此刻发出的笑声是发自内心的愉悦。     什么事让他这么开心?他在跟谁讲电话?兰煜疑惑的睁开眼,也从床上爬起来,往客厅走去。   他刚走到房门口,叶哲成就挂断了电话,回头见兰煜走出来,便笑着道:“哟,睡醒啦?”   兰煜睡眼惺忪的嗯了一声,问道:“刚才你在跟谁打电话啊?”   “哦,没什么,一个老朋友。”叶哲成走到兰煜面前,关切的问,“饿不饿?”     被他这么一问,兰煜还真的感觉到饥肠辘辘了。他看到屋外漆黑一片,想来时间已经不早,中午只吃了一个简易三明治,这会儿是该饿了,于是点了点头。   叶哲成故意伸手覆到兰煜的小腹上,摸了摸他平坦的肚子,装模作样的道:“让我看看……唔,果然肚子都饿扁了啊。走,哥带你吃好吃的去!”   兰煜一听有好吃的,立刻两眼放光,一扫睡眠不足的颓废。   “好哇,我们去吃什么?”   “我记得你喜欢牛肉,我带你去吃伦敦最好吃的牛排。”   没想到叶哲成还记得自己的喜好,兰煜心里喜滋滋的,满口答应:“好哇好哇!”   在藏区的时候,由于条件艰苦,不能常常吃到新鲜的肉,兰煜又是个无肉不欢的,经常对着邻居家膘肥体壮的大牦牛流口水,搞得那牦牛一见他就两眼发红,视同仇敌一般。   这光荣事迹在剧组内广为流传,连叶哲成都知道兰煜想吃肉想疯了,为此还自掏腰包,给大伙改善伙食。   叶哲成打电话到餐厅订座,然后去地下车库取车。兰煜则稍微打理了一下,换好衣服出门。   一辆漂亮的银灰色宝马停在门口,兰煜乐颠颠的开门坐了进去。   “系好安全带。”叶哲成说完,一踩油门,车子就嗖地激射出去。   兰煜吓了一跳,被强大的后坐力一下子甩到椅背上。   这巨大的引擎轰鸣声,恐怖的加速度,哪里像是宝马,根本就是跑车的性能好吗?   “这车,改装过?”兰煜问。   叶哲成丢给他一个废话的表情。   “酷毙了!”兰煜兴奋起来,忍不住手痒起来,“等会儿让我也试试好不好?”   叶哲成指着川流不息的车道,冷冷地道:“这是左行道,你确定能开?”   “呃……”兰煜傻了眼,之前还没注意到,原来英国的交通是左行,车子的驾驶座在右侧,也就是说操作都是反的。   这本来也没什么,稍微适应一段时间就可以了,可问题是叶哲成的车性能太好,速度超快,而伦敦市区的交通状况很复杂,不熟悉地形的话,一个不小心操作不当,就很容易出事故。   “那算了,还是你开吧。”兰煜耷拉下脑袋,不爽的撅了撅嘴。   叶哲成觉得兰煜的表情变换实在很有趣,趁着红灯停下的时候,将魔爪伸到他的大腿内侧,用力摸了几下,一边满足的吃着豆腐,一边道:“哥给你当司机,你小样儿还有什么不满意的,嗯?”   “哎呀,别摸我!”兰煜笑着闪躲。   “对啊,这车就是别摸我(BMW)。”叶哲成一本正经的说着冷笑话。   兰煜痒的难受,忍不住打了叶哲成的手背,不许他再乱摸自己的大腿。   “拜托你认真开车吧!”   叶哲成斜睨了他一眼,终于悻悻收回了手,冷哼道:“胆子肥了啊,连你男人都敢打,看我回头怎么收拾你!”   兰煜听到“收拾”二字,不禁脸热菊花紧,却又不愿露出怯意,高高抬起下巴道:“哼,谁怕谁啊!” 作者有话要说:     ☆、泰晤士河畔的浪漫晚餐   车子开到泰晤士河畔的一家牛排馆,这餐厅外面看起来并无特别之处,走到里面一看,前来就餐的顾客竟排起了长队。   兰煜看到墙上挂着许多证书和奖状,其中有一张有米其林的标志,不由得恍然大悟,原来是米其林餐厅,难怪生意这么好了!   幸好叶哲成事先订了座,穿着燕尾服系着领结的侍应生迎过来,把他们领到靠窗的景观座。   侍应生一边帮他们拉开座位,一边用英语对叶哲成道:“叶先生最近好吗?您好久不来这儿呢。”   叶哲成礼貌的笑道:“多谢你的关心,我很好。你呢?”   “我啊,老样子呗!”   兰煜如今英语已经不错了,虽然说得还不太流利,但听懂他们的话是没有问题的。看来侍应生跟叶哲成很熟悉,想必叶哲成以前是这间餐厅的常客。   侍应生拿来两份菜单,分别放在叶哲成和兰煜面前,问道:“请问两位想点什么?”   叶哲成看也没看菜单,直接道:“我还是老样子吧。”   “哦,我明白了,牛排,生一些,对吗?”   叶哲成点点头。   侍应生微笑着记下来,转而问兰煜:“先生,您呢?”   兰煜瞪着菜单上那贵得吓人的价格,顿时有种乡下人进城的感觉。果然不愧是伦敦,世界上物价最贵的城市之一啊!   侍应生见兰煜似乎有些为难,便主动给兰煜介绍起菜色来,每一道菜都讲解得很详尽,不过兰煜很少吃西餐,听得云里雾里,便求助的望向叶哲成。   “请给他来一份跟我同样的牛排,另外,再来一杯红酒,产地波尔多的。”   “哎,你开车来的,不能喝酒哦!”兰煜忍不住提醒。   “我知道,酒是给你点的,这里的红酒很不错,吃牛排就该配点红酒,听我的推荐不会错。”   “哦。”兰煜不情不愿的应下,心里却在想,牛排已经那么贵了,酒肯定也不会便宜,这哪里是吃饭,根本就是挨宰啊!   不过,出人意料的是,餐厅的老板亲自送过来一瓶红酒,对叶哲成道:“难得叶先生回来,我正好从法国进了一批新酒,这瓶酒我请了。”   兰煜没想到叶哲成面子那么大,不过既然有人请客,不喝白不喝,兰煜甜甜的笑着感谢了老板。   很快冒着诱人香味儿的牛排端上来,兰煜切开牛肉,发现里面还有一点点血丝。他切下一小块肉塞到嘴里,那肉质鲜嫩爽滑,弹性十足,好吃得差点让他咬了舌头。   “这可是澳洲进口的特级牛排,怎么样,好吃吧?”叶哲成得意的问。   “好……好吃,太好吃了!”兰煜忍不住竖起大拇指,“怪不得这么贵还有那么多人排队呢,果然有道理!”   兰煜惬意的喝着波尔多干红,嚼着澳洲小牛排,欣赏着泰晤士河的美丽夜景,那滋味儿别提多美了!   可是,等吃完饭侍应生把账单拿上来,兰煜看到那惊人的数字,又不免肉痛了。   “我……”兰煜本来还想抢着付账,手刚伸出去,才突然想到,自己既没有换英镑,也没有国际信用卡,拿什么付款?   叶哲成把兰煜的手推回去:“这里是我的地盘,不许跟我抢。”   叶哲成从皮夹里抽出四张五十英镑的钞票,塞入账单夹,然后将西装外套搁在臂弯,牵着兰煜的手离开了餐厅。   走到门口,兰煜才忍不住小声问道:“明明账单金额是一百五十啊,为啥你给了两百?”   叶哲成失笑道:“傻瓜,这里是英国,吃饭要付小费的。”   兰煜反驳道:“那也不用付五十磅那么多啊!”   叶哲成今天心情不错,耐心的跟他解释道:“一般来说,小费是账单金额的百分之二十,如果你觉得服务好,就再往上加一些。他们家牛排好,服务也一流,还送了咱们一瓶红酒,你说该不该加?”     “虽然这么说没错,可还是好贵啊!这一顿饭的钱够我和哥哥吃一个月了呢。”   “又不是你付钱,我请你的,不用替我心疼,吃得开心就好。”     “那红酒我才喝了三分之一你就不许我喝了,浪费了好可惜,该打包带走的!”   兰煜不爽的嘟起嘴,那张俊美的脸因为饮了酒而微微潮红,嘴唇显得丰润而饱满,引得叶哲成忍不住低头偷了一吻。   叶哲成的吻只是浅尝辄止,并没有深入,抚摸着兰煜因饮酒而发烫的脸颊,柔声道:“就你那点酒量,还是少喝点吧,等会儿还有更精彩的节目,伦敦的夜生活还没开始呢!”   兰煜主动用手臂环住叶哲成的脖子,微微抬头,仰视着心爱的人。叶哲成的眼睛深邃有神,鼻梁挺直,侧脸到下巴的弧度几近完美,带着一种别样的性感。   兰煜心里一阵激荡,忍不住轻轻一口咬在男人性感的下颌上,听到叶哲成皱眉嘶了一声,他就立刻放开,讨好似的在咬过的地方舔了舔。   被柔软的舌尖舔过的下巴传来一阵入骨的酥麻,叶哲成的眸子顿时幽深起来,染上了一丝□□,哑声道:“你这是在勾引我?”   兰煜眨眨眼,湿润的黑眸带着天然的魅惑,挑眉坏笑道:“就勾引你,怎么样?”   叶哲成心中的火噌地一下被引燃,呼吸粗重起来,大手用力扣住兰煜的腰,将他狠狠压在河畔的铁栏杆上,咬牙道:“浪得我起火,就在这里办了你!”   兰煜感觉到叶哲成□□隆起的硬块,眼神也带着明显的侵略性,却还不知死活的继续挑逗他,竟然屈起膝盖,隔着裤子轻轻地摩擦叶哲成的下-体。   兰煜轻笑道:“打野战么?听起来好像挺刺激的!”   叶哲成嘴上那么说,可到底这里是公共场合,他可没有办事的时候让人旁观的爱好,何况兰煜这副妖精似的勾人模样,他怎么舍得让别人看到?   虽然理智上这么想,可是下-体硬胀得发疼,欲望被挑起却无法发泄,简直是一种煎熬。   “Fuck!”叶哲成骂了一句,狠狠心将兰煜推开。   正在这时,叶哲成的手机响了起来,尖锐的铃声在寂静的夜色中格外刺耳,成功的将他从欲-火焚身的焦躁中拉出来。   叶哲成深吸一口气,接通了电话。   兰煜其实也挺狼狈的,勾引叶哲成的时候,他自己也不免动了情,裆下硬硬的很难受,只能深呼吸努力克制。   兰煜扭头望去,叶哲成的脸又恢复了冷峻,清冷的声音对那头说:“好,我们马上就过来。” 作者有话要说:     ☆、ECHO乐队   半小时后,他们驱车来到位于Soho区的一家地下酒吧。   对于土生土长的伦敦人来说,真正的伦敦不在新邦德街的名牌店里,不在游客如织的中国城,也不在挤满球星和美艳女郎的西区夜总会里。   真正的伦敦,藏在那些不为人知的地下酒吧里。   穿过一条条昏暗的小巷,经过一扇扇半明半暗的小窗,里面不时飘出或激情澎湃或悠扬婉转的音乐。   叶哲成带着兰煜,轻车熟路的拐进一条小巷。   巷子幽深黑暗,带着几分神秘的气息,走到巷子的尽头,出现了两扇精致古朴的木门,上面绘着夜莺的图案,显然是这间酒吧的标志。   叶哲成推开门,顺着阴暗狭窄的楼梯往下走,兰煜犹豫了一下,便跟了上去。   下了逼仄的楼梯,眼前豁然开朗,酒吧的装饰充满了复古怀旧的气氛,带着颓废和优雅。舞台上有一名黑人女歌手轻轻摇摆丰满的身躯,低声吟唱着爵士。   烛光掩映,琉璃灯变幻着迷离的色彩,在闲散的氛围里,人们三五成群,或站在吧台饮酒,或围坐在桌边打牌。   “Hey,Charles,在这儿!”   一位英俊的黑发男子笑着站起身,热情的冲叶哲成招手,兰煜还在纳闷谁是Charles,就见叶哲成愉悦的笑起来,快步走了过去。   兰煜目瞪口呆的看着那黑发男子热情的一把抱住叶哲成,而叶哲成竟然也不躲不闪,亲热的搂住他的肩膀,两人旁若无人的说笑,把兰煜晾在了一旁。   还是另外两个伙伴看出来兰煜的尴尬,给他解了围。   “Charles,不给我们介绍一下你身后这位帅哥吗?”说话的男人似乎有拉丁血统,棕色的眼睛,深麦色的皮肤,长至肩膀的褐色头发编成小辫子,粗壮的胳膊上纹满了粗犷的纹身,说话的嗓门很大。   在这位拉丁男子的身边,坐着一个黑发黑眸的亚裔男子,白净斯文的面孔,戴着一副黑框眼镜,带着点书生气,低着头安静的喝酒。     叶哲成显得心情很愉悦,把兰煜拉到身前,给他逐一介绍起来。   他先指着拉丁男子,说道:“这是Antonio,来自古巴。”然后指着亚裔男子:“他叫刘玉斌,沈阳人。”   最后一位是刚才跟叶哲成拥抱的英俊男人,从近处看,他的容貌越发俊美出众,眼珠子黑中泛蓝,五官比东方人深邃立体,又比西方人精致细腻,显然是个混血儿。   他不等叶哲成介绍,就主动的微笑道:“你就是兰煜吧?我经常听Charles提起你。”   兰煜微微一愣,心里有点纳闷,这人怎么一副很了解自己的样子,可是自己从没听叶哲成提过他啊。   “你……你好!”   “呵,大家都叫我Jon。”   兰煜点点头:“很高兴认识大家,我叫兰煜。”   兰煜礼貌的伸出手去跟大家一一握手。当轮到Jon的时候,Jon的表情却似乎有瞬间的不自然,不过旋即掩饰下去,也伸出手来,但只是轻轻碰了一下就挪开。肌肤相接触之时,兰煜感觉到Jon的指尖冰凉。   Jon的礼仪无可挑剔,笑容也非常得体,可是他明明是笑着的,却让人感觉不到一丝温度,隐隐透出高人一等的矜持和傲慢。反观Antonio和刘玉斌则亲切自然得多。   叶哲成跟他的这三位朋友,看起来国籍和背景各不相同,也不知道这看起来南辕北辙的四个人怎么会凑到一起的。   叶哲成似乎看出兰煜的疑惑,主动给他解释道:“你一定奇怪我们这伙人怎么会聚到一起的,实不相瞒,我们以前是同一个乐队的。”   “乐队?”兰煜惊讶的合不拢嘴。别的人也就罢了,他实在想象不了,长着一张冰山脸的叶哲成登台表演的情景。   兰煜眼中的怀疑被Antonio看在眼里,他嚷嚷道:“嘿,你别小看我们,当年我们ECHO乐队在伦敦可是红透半边天,演出时万人空巷,一票难求呢!”   Antonio的大嗓门引来了旁人的侧目,一个金发碧眼的姑娘转头望过来,看清他们的样貌后两眼放光。   “ECHO!天哪!你们是ECHO!啊啊啊!Charles!Charles!!”那金发妞激动得泪流满面,疯了一样尖叫着冲过来,与此同时,人群也开始骚动起来,纷纷朝他们涌过来。   兰煜吓了一跳,心想这英国的追星族比国内的有过之而无不及啊!   酒吧保安迅速行动,将热情的人群隔开,不过粉丝们显然不甘心就此错过偶像。   “ECHO,ECHO!我爱你!”   “ECHO,自从你们解散后,就再也没听过带劲的摇滚!”   “是啊是啊,既然来了,就给大家唱一首吧,求你们了!”   粉丝们的恳求一浪高过一浪,酒吧老板为难的看着他们四人,说道:“这可如何是好?”   Antonio一脸兴奋,跃跃欲试,对叶哲成道:“老大,盛情难却啊,不如咱们来一首呗?”   刘玉斌深情的望着舞台上的架子鼓,好像看着阔别已久的恋人。   Jon则对着叶哲成微微一笑,轻声道:“Charles,自从ECHO解散,我就没有再碰过吉他,可是当年……真让人怀念!”   所有人注视的焦点都落在了叶哲成脸上,叶哲成没有太多表情,只有意无意的看了兰煜一眼。兰煜也正望着他,乌黑明亮的眼眸闪动着一丝期待,还有一丝疑惑。   于是,叶哲成淡然一笑,轻轻点了点头。 作者有话要说:     ☆、所谓天才   酒吧常年有乐队驻唱,各种乐器设备都很齐备,爵士歌手自觉的退至幕后,将舞台让给昔日闪亮的ECHO摇滚乐团。   叶哲成等四人到后台准备演出,观众们将舞台围得水泄不通。   兰煜当仁不让的占了离舞台最近的位置,那个尖叫的金发洋妞,也是叶哲成的狂热粉丝,就站在他旁边。   兰煜看了那金发洋妞几眼,忍不住问道:“请问……他们当年真的有那么红吗?叶哲成……我是说Charles,他在乐队里是什么角色?”   那洋妞用看外星人的眼光上下打量了兰煜一番,不可思议的问道:“你不是他的朋友吗?怎么连Charles是主唱都不知道?”   “呃……我跟他认识也没多久,而且他在中国又不唱歌的。”兰煜顿了顿,不甘心的补充道,“他现在当导演了呢,很厉害的导演!”   “哦,那不奇怪,Charles就是个天才!”洋妞两眼冒红心,见演出还没开始,索性跟兰煜聊起来,给他普及ECHO乐队的知识。    “说起ECHO乐队,他们每一个成员都很厉害呢!先说Antonio,最开始他只是个街头卖艺的流浪艺人,但他对乐器天生非常擅长,据说可以娴熟的演奏几十种乐器,偶尔的机会被Charles发现,拉他入伙做了贝斯手。”   “刘玉斌,就是那个中国小子,是ECHO的鼓手。别看他瘦不拉几的不起眼,你知道他是学什么的吗?”   “他学什么的?”   “他在布里斯托大学攻读空气动力学博士。”洋妞看了一头雾水的兰煜一眼,卖弄的问道,“你知道空气动力学是干什么的吗?”   “不,不知道。”兰煜老实的摇摇头,这专业名气好拗口的样子。   “笨!你们国家有一个两弹之父,叫钱学森的,知道吧?他就是学空气动力学的,现在懂了吗?”   钱学森不是造□□的嘛?所以说,空气动力学是研究核武器的,兰煜望着刘玉斌的目光立刻肃然起敬起来。   “学霸啊,好牛逼!”兰煜感叹道。   洋妞压低声音道:“听说他是根正苗红的红三代呢,嘿嘿!”   兰煜崇拜的看了这位洋妞一眼,心想这位姐姐也太中国通了吧,连红三代都知道,追星追到这份上也是神了!   兰煜想了想,又问:“那位Jon呢,他看起来不是普通人呢!”   “嗯,算你有点眼光,Jon是正宗的英国贵族呢!他的爷爷是德文郡公爵,他父亲娶了一个中国女子为妻,生下独子Jon。Jon自小就深得老公爵的宠爱,毕业于剑桥法学院,不出意外的话,他将来会继承公爵之位。他也是个音乐天才,吉他弹得出神入化,被Charles邀请加入了ECHO,担任首席吉他手。”   洋妞喝了一口鸡尾酒,继续道:“不过,他们仨跟Charles比起来,就是小巫见大巫啦!”   “真的?”兰煜不由得瞪大了眼。   “门萨俱乐部知道吗?就是智商高于148的天才才能加入门萨,Charles的智商是168。他年仅25岁就修完了哲学和音乐双博士学位,是剑桥大学历史上最年轻的双博士学位获得者。不过,学业只是他一部分的成就,他在20岁组建了ECHO乐团,担任主唱,23岁又开始做戏剧编剧,他编写并导演的音乐剧曾经获得英国戏剧奥利弗奖,在莎士比亚戏院连映十来场,轰动英伦,连女王陛下看完后都赞不绝口呢!”   “三年前Charles执意解散乐队,离开英国,大伙儿都非常惋惜呢,后来听说他转战大屏幕,做电影导演,想想也是蛮适合他的。总之,以他的天赋和才华,不管做什么,都能成功的吧。”   兰煜拿起手里的啤酒灌了一口,咂巴着嘴巴,心里又是骄傲又是纠结,一会儿想自己一定要抱紧叶导的大腿,一会儿又担心自己的男人这么出色会不会被人抢走。   没等兰煜纠结多久,舞台瞬间暗了下来,喧嚣的人群也一下子安静下来,众人都屏息凝视,静静地等待着…… 作者有话要说:     ☆、他们曾经是一对   一线金色的光芒从天而降,黑暗中的舞台露出峥嵘一角。   ECHO乐队的四个人都换了装束,以黑色为基调,搭配着暗银色的金属配饰,显得几分神秘的气息。   兰煜的目光黏在叶哲成身上,他穿着一条黑色紧身皮裤,修长笔直的腿型尽显无遗,脚上穿着一双镶满铆钉的黑皮靴,上身则是一件银色衬衣,系着一条黑色丝光领带。   淡蓝色的灯光映在他冷峻的面容上,宛如一座玉雕,他半闭着眼,一动不动的站在舞台中央,只是静静的站着,却散发出致命般的诱惑。   突然,他双眸倏然睁开,手指微微扬起,激越的鼓点和华丽的吉他声骤然响起,宛如一道闪电劈开黑暗,令兰煜想起那一句诗“银瓶乍破水浆迸”。   在激动人心的前奏声中,叶哲成慢慢的拿起话筒……      兰煜素来知道叶哲成有一副好嗓音,他曾经如此着迷的听叶哲成念剧本,心中还暗暗惋惜,叶哲成不去做声优真是可惜。如今才知道,他以前见识的都太浅薄了。   耳边回荡着的歌声似乎是穿越时空而来的,是如此的迷人,竟找不出合适的词来形容,华丽而磁性,慵懒而神秘,尾音带着一点点沙哑,犹如小勾子般在心头挠着,让人心痒难搔。   兰煜好像被施了定身法,无法动弹丝毫,只能怔怔的望着舞台中央那光芒四射的男人。   歌曲渐入□□,曲声越发高亢狂烈,人群狂热的挥舞着手。   Antonio甩着满头小辫,手指在吉他弦上以几乎超越肉眼可见的速度拨弄。   白面书生一般的刘玉斌完全想换了一个人似的,□□着上身,一边扭摆一边疯狂的敲打架子鼓,狂野之气尽显。   骄矜的贵族青年Jon,也撕去了矜持的外袍,如痴如狂,抱着吉他,指尖花样百出,上下翻飞。   可是兰煜的眼里看不到别人,他的目光完全被主唱叶哲成所俘获。   此时的叶哲成跟平时判若两人,不再是冷若冰霜的面孔,他的眼睛亮得惊人,跳动着狂野的光芒。   歌曲进入□□,表演也趋于狂热,震耳欲聋的鼓声敲击在人们的心房,叶哲成性感的嗓音渐渐拉升,如满张的弓弦,高亢的几乎要掀翻屋顶,刺破耳膜。   叶哲成随着那狂热的鼓点激情的扭摆身体,动作刚劲矫健,宛如一头雄狮在舞动。   随着一个潇洒漂亮的转身,他突然猛地扯掉了脖子上的领带,在手里揉成一团,用力掷向狂欢的人群。   随着他的动作,衬衫的纽扣也迸开来,脖子上挂着一条窟窿吊坠的银色颈链,不时的跳动着,汗滴顺着结实的胸肌往下滑,一直淌到性感的小腹上。   人群发出震耳欲聋的尖叫声,两个粉丝为了抢叶哲成的领带扭打起来,现场差一点失控。   兰煜微微恢复心智,观察了一番周围,发现有人挥着膀子狂舞,有人忘情跟唱,他身旁的金发洋妞泪流满面,激动得泣不成声。   兰煜算不得摇滚迷,但是在这样的气氛渲染下,也激动得浑身热血沸腾。ECHO的LIVE演出实在是太有感染力,难怪粉丝会那么迷恋那么疯狂。   兰煜也曾被当做歌手培训过,教他唱歌的老师跟他说过,一个真正的歌手应该用灵魂去歌唱。这么多年以来,他都没能真正领悟到老师的意思,但是看着叶哲成的演唱,他突然明白过来其中的含义,因为叶哲成,正是在用灵魂歌唱!   一曲完毕,Jon突然扔下吉他,又哭又笑的冲过去,跟叶哲成紧紧拥抱,台下的观众嗷嗷叫着,拼命的吹口哨。   兰煜感觉这一幕无端的刺目,也不解为何观众如此激动,便问旁边的洋妞:“观众为啥吹口哨?”   洋妞暧昧的笑笑:“因为……他们俩曾经是一对啊!”   “什么?”兰煜像被人狠狠抽了一巴掌,脸色一下子难看起来。   “不信你看……”洋妞拿出手机,翻出相册里的一张ECHO的老照片给兰煜看。   兰煜忍着酸涩,凑过去仔细看,照片上的男人留着长头发,穿着满是破洞的牛仔裤,潇洒不羁的抱着把吉他,虽然他跟现在的样子差别很大,不过兰煜还是一眼认出这就是叶哲成,只不过比现在更年轻一点。   洋妞又往后翻了一张,兰煜的脸色黑了起来。那是叶哲成和Jon的合照,似乎是一场演出结束后,两人都□□着上身,脸上不知道是汗水还是泪水,搂在一起忘情的亲吻。   “那是他们的告别演出,最后一曲结束后,他们俩在台上当众拥吻了呢!”   “他们……他们感情很好吗?”兰煜喉咙发苦,声音发涩。   “应该是吧,不过……”洋妞俏脸微红,喃喃的道,“Charles太受欢迎了,他有很多情人,男女都有,渴望跟他共度春宵的人估计可以绕白金汉宫好几圈呢!”   兰煜望着洋妞微红的脸蛋和憧憬的眼神,不用说这位姑娘也是渴望跟叶哲成共度春宵的其中之一吧。   兰煜抬头望着舞台,就看到好几位漂亮的姑娘争先恐后的冲上台去。   外国妞果然更加奔放,冲上去热情的给叶哲成献吻,丰满的胸脯在叶哲成身上蹭来蹭去,看着就火辣异常。   叶哲成也不拒绝,微笑着接受了她们的香吻,俊朗的侧脸上印上了数个唇印,显得十分香艳。   在粉丝们的强烈要求下,ECHO不得不再唱一首歌,来答谢粉丝的热情。   演出依旧精彩绝伦,他爱的男人光芒四射,性感万分,能引无数人为之疯狂,可是兰煜却觉得胸口越来越闷,憋得透不气起来。   酒吧里人声鼎沸,所有人都在为ECHO重返舞台演出而痴狂,兰煜却悄悄的拨开人群,推开侧门,跑到露台上透气。   露台的门对着酒吧,隔着透明的玻璃依然可以看到舞台上的演出,可是兰煜已经无心欣赏,他的心里乱成一团麻。   他不禁想起某一个晚上,无意间巧遇叶哲成跟影帝沈鸣宇在一块,后来发生很多事,导致他一直没来得及询问。其实他不是没有机会问,只是潜意识里有点怕,害怕问出来的结果让自己无法接受而已。   原来,他已经变成了这样一个懦夫了吗?兰煜烦躁的取出烟盒,抽出一根烟点燃,低头狠吸了几口,吸得太猛,竟被烟呛了一下,呛得眼泪都差点出来。   兰煜好不容易止住了咳嗽,突然感觉四周安静得诡异,一抬头,才发现叶哲成不知何时已站在了自己的面前。   叶哲成的衬衫随意敞开着,结实的胸膛有透明的汗珠缓缓滚落,放荡不羁的模样说不出的□□。   兰煜一时不知该作何反应,只是呆呆的看着他,嘴里还叼着烟,模样显得有几分滑稽和傻气。   叶哲成看着他,也不说话,只是微微一笑,伸手扣住兰煜的下巴,将他的脸扳过来迎向自己。   叶哲成从烟盒里抽出一根烟含在嘴里,缓缓的低下头去,将叼着的烟凑到兰煜燃烧的烟头上去。   兰煜整个人都晕晕乎乎的,一动都不敢动,呆呆的看着叶哲成的脸在眼前逐渐放大,感觉到嘴唇上传来□□的触感,鼻端萦绕着男人混着汗水和古龙水的性感气味。   叶哲成就着兰煜的烟点燃了自己的烟,深深吸了一口,对着兰煜漂亮的脸,轻佻的吐出一团白色烟圈儿。   兰煜的脸刷地通红,烫得几乎能煮熟鸡蛋,小心肝儿扑腾扑腾的狂跳不已,几乎要跳出喉咙口。   兰煜呆了几秒,才意识到自己在众目睽睽之下被叶哲成给调戏了。   他感觉四面八方而来的视线几乎把他射成刺猬,他的脸皮到底比不上叶哲成,终于受不住,一把推开叶哲成,狼狈的逃了出去……   叶哲成挑了挑眉,也紧紧的跟着兰煜出去。   在他们的身后,Jon那张英俊的脸微微扭曲,露出既受伤又嫉妒的神情…… 作者有话要说:     ☆、擦你妹啊!(修)   夜已深,兰煜人生地不熟,也不敢往外面乱跑,跑到楼梯口看到洗手间的门开着,正好喝多了啤酒有点内急,就一头冲了进去。   叶哲成慢悠悠的跟在后面,见兰煜进了洗手间,他在门外吸了两口烟,然后熄灭烟头,一低头也跟进了洗手间。   兰煜解开裤链,闭着眼一边放水,一边想着刚才那羞人的一幕,突然肩膀被人拍了一下,吓得他浑身一抖,差点尿到裤子上。   回头一看,却正是罪魁祸首叶哲成。   兰煜问道:“你怎么跟过来了?你不继续唱吗?”   叶哲成耸耸肩:“累了,不想唱了。”     事实上,多年以后再度跟昔日的伙伴同台演出,本来他还蛮激动的,可是当他唱完第二首歌,发现挤在前排看他表演的兰煜不知所踪,眼光扫了一圈,才看到兰煜孤零零一个人蹲在阳台上抽烟。   突然之间,叶哲成感到意兴阑珊,狂热的粉丝也好,默契的伙伴也好,都无法再激起他的热情。   他意识到,他之所以同意上台演出,并不是为了追忆往昔的辉煌,只是单纯的想在兰煜面前露一手,想让他用崇拜的眼光看着自己,仅此而已。    原来不知不觉之间,已经那么的在意他了……   兰煜并不知叶哲成心中所想,只是抬眼望过去,发现叶哲成的脸颊和脖子上印了好几个鲜艳的唇印,显然是刚才那几位热情的女粉丝留下的。   兰煜忍不住酸溜溜的讽刺道:“你不唱了,那些哈你哈得要死的大胸妹怎么办?”   “什么大胸妹,胡说什么呢?”叶哲成皱眉。   “我胡说?”兰煜火冒三丈,用手指戳着叶哲成的胸,冷笑道,“刚才第一个冲上去给你献吻的妞儿,那胸得有E杯吧?”   叶哲成透过洗手间的镜子,看到自己脸上和脖子上的唇印,不慌不忙的拿纸巾擦起来,一边擦脸,一边漫不经心的笑道:“不对吧,那姑娘……怎么着也有F杯吧!”   “你!……你还真摸了?”兰煜简直快气疯了。   叶哲成一脸鄙视:“这还用摸?目测就知道了。”   兰煜想起刚才那位金发洋妞的话,说想跟叶哲成上床的男男女女可以绕白金汉宫几周,虽有点夸张,但叶哲成阅人无数、经验丰富,却是确凿无疑的。   叶哲成见兰煜气得脸色发白,才意识到玩笑有点开过了,便伸手去揉兰煜的头发,哄道:“逗你的呢,我不喜欢大胸妹的,就喜欢你这样的。”   兰煜哼了一声,头一偏,让叶哲成的手落了空,他低着头,不再看叶哲成,只集中精神尿尿,想赶紧尿完离开这里。   叶哲成也拉开裤链,掏出自己的玩意儿,跟兰煜并排站着放水,嘴里还轻轻哼着歌。   不知是刚才被打断,还是因为叶哲成在旁边让他感觉有压力,兰煜竟然怎么样也尿不出来了。相反,他身边的叶哲成却还在惬意的哼歌,同时传来响亮的水声,颇有气贯长虹的畅快。   兰煜忍不住把目光投过去,呼吸一下子急促起来。   叶哲成刚唱完摇滚,精神和身体都处于亢奋状态,被兰煜这么直勾勾的盯着看,邪火一下子就窜了上来。   “怎么样,哥的宝贝还让你满意么?”叶哲成长眉微挑,似笑非笑的问道。   “啊?”兰煜偷看时冷不防被抓住,脸一下子滚烫起来,赶紧扭过头,装作不屑的道,“切,我自己又不是没有,有啥好看的!”   兰煜有种不好的预感,再不走就要有麻烦了,也顾不得才尿了一半,提上裤子就要跑出去,却被叶哲成一把拽住了胳膊。   叶哲成握住兰煜的手,带到自己的裆下,不知从哪儿抽了一张湿巾塞到兰煜的手里,轻笑道:“来,帮哥哥擦一擦。”   兰煜忍不住一下子怒了:“操,擦你妹啊!”   “不对,不是擦我妹,是擦我的弟弟哦!”   叶哲成的大手包住兰煜的手,带动他擦拭自己,明明是做着不要脸的事,偏偏他的表情还一本正经的。   “你个流氓……”兰煜的话刚说一半,就被叶哲成用力吻住,堵住了他的咒骂。 作者有话要说:     ☆、商业志预售   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螃蟹螃蟹螃蟹,省略省略省略……………………   激情过后,两人紧紧拥抱在一起,缠绵的亲吻了一会儿,叶哲成才恋恋不舍的从兰煜温暖的里面抽出来。   兰煜只觉得后面湿乎乎的,不知道被射了多少进去,大量粘腻的液体顺着腿根往下滑,令他产生一种失禁的错觉。   兰煜赶紧扯了卫生纸,胡乱擦了擦,然后手忙脚乱的把裤子穿好。   兰煜因为太慌乱,差一点被裤脚绊得摔倒,叶哲成及时的扶了他一把,问道:“你还可以吗?”   “我没事……”兰煜面红耳赤,推了推叶哲成,“你……你先出去。”   要是让人看到他们两个大男人同时从隔间里出来,那真是没脸见人了。   叶哲成明白兰煜的顾虑,也没坚持,亲了亲兰煜的额头,道:“那我到下面开车,你收拾好出来找我。”   “嗯。”兰煜点点头。   等到叶哲成离开,过了两分钟,兰煜把自己收拾好,穿戴整齐,才做贼似的从洗手间溜出来。   刚走到门口,突然听到有人说话的声音。   “哎,Charles去哪儿啦?”兰煜分辨出说话的应该是鼓手刘玉斌。   “哈哈,那还用说嘛,他不是追着那位东方小帅哥出去了?”大嗓门Antonio的笑声透着暧昧,“啧啧,别说,那还真是个漂亮的男孩子,腰是腰屁股是屁股的,连我这样的直男看了都砰然心动呢,你说是不是啊,Jon?”   兰煜下意识的屏住呼吸,躲在门背后,想听听叶哲成这位曾经的情人对自己的评价。   Jon的目光有意无意的扫过洗手间裂开的门缝,微笑道:“你们又不是不知道那家伙的脾性,每次在台上high完都要找人泄火的,以他的风流成性,不是美人能入他的眼吗?”   “嘿,到底还是你最了解Charles!可是,那些美人们为什么只把眼睛盯在他身上,我也很帅啊,怎么就没人理我?”Antonio不满的抱怨道。   “好了,走啦!”刘玉斌似乎推了Antonio一把,Jon则率先下了楼,三人就这么相继离去。   等他们走远,兰煜才从门后走出来,心情说不出的复杂。   当兰煜坐进了叶哲成的车里,脑子里还在不停的回荡着Jon的那一番话,心里空落落的,好像悬挂在半空,随时都要摔下来,摔个粉身碎骨。   叶哲成只顾专注的开车,把兰煜的沉默当成了他还在害羞,回到家冲完澡,本想再来一发,可惜兰煜却不肯配合,叶哲成以为他累了,也不勉强,洗漱完就搂着他睡了。   ☆、卑微到尘埃里   在伦敦某著名的录音棚里,《天路》剧组的男女主角以及几位重要的配角再度聚首,进行电影后期配音工作。   久别重逢,大伙儿都倍感亲切。不过随着配音工作的深入,细心的女主角德姬发现兰煜的情绪不太好。   在藏区拍戏的时候,兰煜是整个剧组的开心果,虽然不断的惹出各种匪夷所思的祸事,三天两头被叶导训斥,但他却整日都乐呵呵的,脸上洋溢着无忧无虑的笑容。   然而,如今的兰煜却不再那么快乐无忧了,好像心事重重,德姬不止一次看到他默默一个人发呆,眼神甚至是忧郁的。那张俊美绝伦的脸,配上忧郁的眼神,特别容易激发女子的母性。   “阿煜啊,你是不是有什么心事?”某一日,德姬终于忍不住问道。   “啊……”兰煜愣了一愣,然后黯然的摇头,“没有,我没事。”   “嘴上说没有,可是你的眼睛不会撒谎哦!”德姬不留情面的揭破他,试探的问道,“是不是因为叶导啊?说起来,咱们来这里都一个星期了,叶导就第一天露了一下面,然后就不知道跑哪儿去了。”      兰煜被说中了心事,长长的叹了口气:“我也不知道他在哪儿……”   德姬诧异道:“你跟叶导吵架了?”   “没有。他现在对我倒是挺客气的,呵呵!”兰煜自嘲的笑笑,突然没头没脑的问道,“我问你啊,如果两个人刚开始谈恋爱,通常会做些什么啊?”   德姬被问得愣了一下,旋即羞涩的笑起来,乌黑的大眼睛闪闪发亮,像是回忆起什么甜蜜的往事。   “别人我不知道啦,但是我的话,其实不需要做什么特别的事啊,只要时时刻刻跟心爱的人在一起就够了。”   “是啊……如果真的相爱,就会想时时刻刻在一起,一刻也不想分开吧……”   兰煜喃喃低语,明亮的黑眸蒙上了一层忧伤。   自从酒吧那一晚之后,兰煜跟叶哲成相处的时间突然变得稀少起来。   叶哲成给了兰煜一张伦敦地图,告诉他怎么乘坐地铁往返录音室,又给了他一些英镑,让他自己解决吃饭问题。   叶哲成早出晚归,每天很早就离家,晚上很晚才回来,两人甚至没有在同一张桌子上吃过饭。叶哲成晚上回来的时候,脸色也不太好,总是显得很疲惫的样子。   两个人除了晚上在一张床上睡觉之外,几乎没有什么交集。   兰煜自认为之前几次□□,两人的契合程度还挺高的,兰煜也食髓知味,慢慢的体会到了做那档子事的乐趣,特别是在酒吧的洗手间那一场偷情,更是激情四射,回味无穷,然而,叶哲成却似乎在一夕之间对他失去了兴趣。   在他们有限的相处时间里,叶哲成对他的态度依然很温柔,但却没有更多亲近的举动,连亲吻都只是蜻蜓点水一般,很敷衍的样子,有时候晚上兰煜故意穿得暴露,暗示叶哲成,但叶哲成也没有什么反应,只是象征性的抱一抱他,然后拉过被子,倒头就睡。   兰煜毕竟还是脸嫩,叶哲成不想做,他也不好意思主动求欢,显得自己多饥渴似的。   可是叶哲成的冷淡到底还是让他心慌了,联想起在酒吧那晚的所见所闻,了解到叶哲成往日的风流艳史,兰煜不免渐渐有了怀疑。   疑心生暗鬼,一旦心中有了怀疑,那对方的一举一动都变得耐人寻味起来。   兰煜趁叶哲成不备,偷偷翻过他的手机记录,发现每天那个Jon都会给叶哲成打电话,有时候一天还不止一个,叶哲成偶尔也会打给Jon。   就算是以前一起混过乐队,也不见得要亲密成这样吧?ECHO的其他两位成员就没有那么频繁的联系叶哲成啊!   叶哲成这么冷落自己,会不会是因为,他跟Jon旧情复燃了呢?Jon看叶哲成的模样,绝对不是普通朋友的眼神,分明是余情未了!   尽管不愿意,但兰煜也不得不承认,Jon的长相无可挑剔,又跟叶哲成是剑桥的校友,天生一股子出身高贵的贵族气质,更是一般人难以比拟的。自己跟Jon相比,除了一张脸蛋还过得去,其他都被甩出去几条街,兰煜沮丧的想,如果自己是叶哲成,很可能也会选择Jon那样优秀的男人吧?   兰煜就不是一个能藏得住心事的人,好几次都忍不住想责问叶哲成,可是话到嘴边却又憋了回去,因为他生怕这话问出口,一旦叶哲成的回答印证了自己的猜想,那两个人就完全没有退路了。   明明叶哲成有了问题,可自己却还自欺欺人,连问也不敢问。兰煜深深的恨着自己的胆怯和懦弱,可是却始终不敢迈出这一步。   某位著名的民国女作家曾说过:喜欢一个人,会卑微到尘埃里,然后开出花来。   以前兰煜不曾真的恋爱过,只觉得这话忒矫情,如今竟然深得其中滋味了。   然而世间的事,并非你退让隐忍,装作没有发生,就会无事的,该来的总会来,想躲也躲不掉。 作者有话要说:  这篇文呢确认下个月要出版了,根据跟出版社的协议,网络上不能贴实体书的结局,于是我就有两个选择:   1. 贴到我不能贴的地方为止,然后可以买书看结局,结局必然是甜蜜的,没有误会的   2. 我再写一个跟实体书结局不同的网络版结局,但是那将是一个开放结局,估计你们看了会有点郁闷   你们觉得哪种比较好?   ☆、只是玩玩他而已!   电话的另一头,兰煜掐断了电话,越想越憋闷,对着松软的沙发垫子狠狠捶了几拳。   他仰面躺在华贵的波斯地毯上,脑海里不停的翻涌着和叶哲成相处的点点滴滴……   从一开始,叶哲成就是冷漠而刻薄的,可是他还是忍不住被他吸引,想方设法的想接近他,死乞白赖的求他给自己讲戏,哪怕被叶哲成挖苦和嘲讽,心里也是喜滋滋的,乐此不疲。   叶哲成的一个微笑、一句鼓励,都可以让他欢喜上半天。为了叶哲成一个肯定的眼神,他不惜拼尽全力。   杀青酒那晚,他借着酒劲跟叶哲成有了第一次亲密接触,才发现叶哲成也是凡人,也会对自己产生欲望。   从那一晚开始,他的内心就产生了微妙的变化,他对叶哲成不再只是钦佩和崇拜,而是有了更深的情感,渴望走进他的心里,占据他的心房。   后来,因为韩涛的事件,他破釜沉舟的向叶哲成表白,怀着悲怆的心情主动向他献身。那时候,他真的觉得,如果那就是世界末日,他只想跟叶哲成一起渡过。   他知道自己彻底爱上了叶哲成,痴恋到无法自拔,当叶哲成答应他的求爱时,他是如此的狂喜。被叶哲成拥抱、疯狂占有,他只觉得无比甜蜜和满足。还有什么比你爱的人正好也爱着你更幸福的呢?   然而,兰煜直到今日才惊觉,所谓的相爱,或许只是假象,是自己的一厢情愿而已!   叶哲成从来都没有说过“我爱你”这句话,即使是在两人激情缠绵之时,也没有说过。别说爱了,连喜欢都没有说过,他只是被动的接受了自己的求爱。说的难听点,从始至终,都是他兰煜在倒贴叶哲成,叶哲成只是勉为其难的接受而已。   叶哲成是什么人?他什么时候缺过伴儿?有那么多俊男美女为他痴狂,旧爱新欢一大堆,都翘首以盼的等他临幸呢!   他兰煜除了一张脸过得去,其他还有什么拿得出手?   最开始叶哲成或许还被自己的容貌吸引,可是上过几次床,新鲜感过去之后,就把自己抛到脑后了!   叶哲成根本不爱他,只是玩玩他而已!   兰煜越想就越觉得这是真的,难过得眼泪都要掉下来,他仰起头,狠狠的吸了吸鼻子,觉得在叶哲成的房子里一刻都待不下去了。   兰煜猛地推门冲了出去,外面寒风凌厉,刮在脸上生疼,温度骤降到零度以下。   兰煜冻得哆嗦了一下,可还是头也不回的冲入寒风,拦了一辆出租车,坐了进去。   司机问道:“先生,请问要去哪里?”   兰煜有些茫然,突然想到,临行前他曾兴致勃勃的做攻略,圈了好多必去的景点,其中泰晤士河上有一座漂亮的石桥让他印象深刻。   前几日他还缠着叶哲成,想让叶哲成陪自己去那里游览,不料却被叶哲成冷冷嘲笑了一番,想及此,兰煜更难受了。   “去塔桥。”兰煜不假思索的说道。   司机略带诧异的看了兰煜一眼,这么深更半夜的,天冷得掉渣,这人只穿了一件单衣,跑到塔桥上吹冷风,委实有点怪异,不过乘客既然这么要求,司机自然不会多话,就载着他去了塔桥。   白天的塔桥游人如织,可是此时已近午夜,塔桥上冷冷清清,连个鬼影都没有,只有寒风在耳畔呼啸。   夜晚的灯火将古老的石桥映射的美轮美奂,兰煜喃喃道:“真漂亮……”   这么美丽的夜景,可惜身边没有自己喜欢的人陪着,兰煜满心哀戚,一步步的走上夜色中的塔桥。   风越发凛冽了,天空中飘起细小的雪花儿,兰煜闭着眼,仰起头,感觉脸上一片冰凉,不知是融化的雪水还是凉透的泪……   ☆、他会不会来……   叶哲成跟贝纳特先生谈完事情,Jon趁机邀请叶哲成去酒吧,可叶哲成却拒绝了。他有点情绪不稳,那个不让人省心的闯祸精一个人在家里,不知道怎么样了。   天上开始飘雪,叶哲成匆匆驱车赶回家,才发现兰煜竟然不知所踪。   叶哲成在家里找了一圈,发现兰煜吃剩下的半碗汤面还在厨房里,说明他晚上是回来过的,可是这会儿深更半夜的,天又下着雪,他跑到哪里去了?   叶哲成拨打兰煜的手机,可是却只传来千篇一律的冰冷的声音:“您所拨打的号码已关机……”   叶哲成无奈,又给剧组的人一一打电话,得到的答复都是不知道兰煜在哪里,他不免心里焦急起来。   “该死的,这个混小子,跑哪儿去了?”叶哲成重新披上外套,开着车子冲出去找他。   这是伦敦入冬以来的第一场暴风雪,从天而降的小冰晶,转眼就变成了鹅毛大雪,狂风呼啸,将大片的雪花卷得四散飘舞,不多久,地面就积了一层厚厚的白雪。   这样恶劣的天气,这样半夜的时间,寻常人都窝在温暖的被窝里,道路上冷冷清清,行人罕见。   然后,叶哲成却在这样糟糕的天气中,驾驶着他的改装宝马车,飞驰在伦敦的大街小巷。   叶哲成漫无目的地开车在伦敦街道四处搜寻,可是伦敦那么大,要找一个人真是恍若大海捞针,叶哲成在绝望之际,突然脑中灵光一闪。   前几日兰煜似乎提过要去看什么著名的石桥,自己当时一来忙着工作,二来久居伦敦,对那种挤满人的景点根本不屑一顾,就拒绝了他,还嘲笑了他一番。   正常人是不会在这种风雪天去塔桥的,不过,换了兰煜那二货的话,什么都有可能发生。   叶哲成一边赶往塔桥,一边第N次的尝试拨打兰煜的手机。   令他喜出望外的是,这一次电话居然接通了……   “阿煜!你在哪里?”叶哲成焦急地问道。   “……”   “阿煜,你听见我说话吗?你没事吧?”   “……天下雪了……雪花好美,可是也好冷……”兰煜微弱的声音像从遥远的虚空传来,梦呓一般呢喃,“叶哲成,我好冷……”     兰煜一向体寒,偏偏又爱臭美,就算天冷也不愿穿厚重的羽绒服。叶哲成听到他喊冷,心疼得像刀割一般,连忙道:“宝贝儿,告诉我,你在哪里?我马上就赶过来接你!”   “是吗?我已经等了你很久很久了……我好冷,好冷,快坚持不下去了……”兰煜的声音带着艰涩的泣音。   “乖,宝贝,再坚持一下,告诉我你在哪里?是不是在塔桥?”   在叶哲成的一再催促下,电话那头终于传来一声轻轻的叹息:“好,我等你到十二点。午夜钟声敲响,我就离开……”   手机传来嘟嘟的忙音,再打过去已经关机。   十二点?   叶哲成抬腕看表,此时已经是十一点五十五分,只剩下五分钟了!   他所处的位置离塔桥以正常的车速开,至少要十分钟,可是叶哲成没有别的选择。他听得出兰煜语气中的绝望,兰煜是认真的,他不敢深想,如果来不及会发生什么……   叶哲成猛踩油门,将车速提到最高,朝塔桥赶去。   马达轰鸣,风驰电掣,车轮所过之处,冰雪泥浆四下飞溅。   叶哲成的额头上渗出了汗水,向来沉稳的他从来没有这么慌张过,握着方向盘的手心全是汗水,手指都在微微颤抖。   无数的景物在车窗边飞速倒退,霓虹灯在视线中拖出长长的光晕。   还剩下不到一分钟了,表盘上秒钟一格一格地走着,细微的嘀嗒声,仿佛命运的敲击,每一下都重重地撞在叶哲成的心头。   一定要赶上,一定不能错过……   阿煜,等我……   阿煜……   冷冷清清的塔桥上,兰煜独立风雪之中,乌黑的头发落满一层雪白,卷翘浓密的睫毛沾满了细碎的冰珠,远远望去,犹如一座冰雕。   兰煜明亮而忧郁的眼睛,一眨不眨的盯着桥头堡的方向。   自从与叶哲成相识以来,自己事事以他为先,从来都不舍得为难他,千方百计的放低身段讨好他。可是这一次,他忍不住想看看,叶哲成到底是不是真的在乎他?   兰煜低下头,抹掉手表上覆盖的雪水,眼看着分针与时针即将合为一线,马上就十二点了……   他,到底会不会来呢? 作者有话要说:  【后记】   想来想去,还是把网络版结局写成开放式的。   其实原本想写一个更虐的开放式结局,不过后来改了主意,还是要留一线希望比较好。   我想各位看官心里一定有很多疑问:叶导到底有没有能找到兰煜?既然是在乎他,那叶导之前为什么会冷落兰煜?   这些问题,实体书里都会给出答案。拼脸时代从始至终都是个甜蜜的故事,某梦是兰二的亲妈呢,我可疼可疼他了,最后看似有一点点小虐,但等谜底揭开,就会真相大白,是一个你们肯定想不到的原因,嘿嘿~ 书里会有完美的结局和超甜的番外~   最后,谢谢大家观赏,鞠躬~~咱们下篇文再见~~   小说下载尽在http://www.bookben.cn - 手机访问 m.bookben.cn---书本网整理 附:【本作品来自互联网,本人不做任何负责】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